| 写信时间 | 2022-02-19 | ||
| 信件内容 |
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您好! 我是渠县李渡镇新渡社区五组的村民,2021年1月份我村启动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为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交通方便,规划修建基本农田硬化路,该农田硬化路正好要占用我家的田坎,前期,五组队长于我家进行沟通,洽谈,承诺事后给我家土地补偿(占好多划分好多)我家为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的号召,支持村上工作,同意了占我家田坎修路,因田坎上种植了一大片绿油油的油菜,五组村支书承诺300元的补偿费,说并于1月28号打卡补偿。 现在农田硬化路,要开始铺设水泥了,然而并没有给我家解决土地的问题,只是在铺设水泥的前一天,丈量了一下我家的占地面积,量出来只有3分多的样子(土地证上面加起来是有一亩的样子),关于土地的补偿划分也没有后文了,于今天2月19号,我家的青苗补偿费300也没有打卡入账的。 农田硬化路,整条路的2/3都是占我家的田坎。政府,希望你能为我们老百姓作哈主嘛,我们真的实在没有办法了,土地是我们农民的根,也是农民的命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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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村上建设高标准农田,占地修建农田硬化路未进行土地补偿一事已收悉!经调查,2022年2月18日由村委会通过正规程序将您家所占的土地面积划分与您外公(郑章六),并由该社社长告知其本人。油菜损失补偿款300元于2022年1月28日已打入您外公(郑章六)的账户(一卡通)。您外公没有及时跟您沟通,导致你您认为村委会仍没有解决,经和您本人及您外公电话沟通后,您们也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未尽事宜,可向李渡镇信访办咨询反映,电话:13778375330。 李渡镇人民政府 2022/2/25
渠县李渡镇
202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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