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时间 | 2017-09-16 | ||
信件内容 |
2017.9.11日上午9:30分本人驾驶摩托车途经宝城小学赶场天人太多车速不快,这时突然从路边停放的一辆大货车头前面窜出几名穿制服的只有QXJ020有编号的工作人员在路中间强行拦住本人的摩托车并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下又强行拔掉摩托车钥匙,请问我是土匪还罪犯这样对待老百姓吗简直不顾他人的人身安全,人民公仆就是这样为人民的吗,强烈不满请给我个合理的解释,要查证件我可以给你但是不能接受野蛮执法行为刚开始拿我证件左看右看生怕是假的后又说保险到期我每年都是按时交保险的有什么问题可以打保险公司问,他们又不问后又说我没带头盔这个我承认接受处罚,但是就是不能接受他们强行执法野蛮执法行为,街上还有那么多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的不去抓把我抓了就走了也是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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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汪榆翔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 我局宝城派出所按照要求,坚持每天上路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017年9月11日上午8:30,民警税一珉带领道路交通执法人员罗松富、徐江、郭恩东、赖传佳在宝城镇车站十字路口对来往车辆进行查纠,9时30分许,您驾驶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路过时,被派出所执法人员用手势示意停车,由于您不配合执法,民警才将车扭至熄火状态,并对该车及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进行检查,因您未带安全头盔,针对此项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并现场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县公安局
2017-1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