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21     点击数: 人次

    当前境外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国内多地发生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致使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随着春节临近,为防止人员大规模流动返乡、各种活动增加导致疫情在我乡反弹、传播,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按照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际乡情,现就做好我乡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强化社区防控

    (一)落实“五有”防控措施。村(社区)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二)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以网格化基层组织体系为基础,健全“乡—村(社区)—片—组—户”五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网格员培训,组织学习全乡常态化防控下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视频教学片,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乡、村(社区)工作人员及“片、组、户”掌握疫点管理、核酸采样、环境消毒等工作流程,提高基层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二、强化疫情监测

    (三)加强疫情监测。强化多点触发监测,对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对学校、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对药店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开展监测,对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确保重点人群早发现。

    (四)强化患者筛查。乡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发现发热患者,立即引导至设有发热哨点诊室的乡卫生院就诊。乡卫生院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登记有效身份信息,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实施留观隔离、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由辖区内具备检测能力的综合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规范信息报送,阳性结果要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三、强化重点人群防控

    (五)开展摸底排查。乡政府、村(居)委会要组织人员入户开展摸排登记工作,核查来(返)乡人员就业情况、职业工种、旅居史、核酸检测、交通工具乘坐等情况,及时掌握基本信息,正确动员和引导就近就地过节。实行日排查日报告机制,对排查到的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和从事冷链搬运、加工、运输人员,应当实行日报至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六)加强健康管理。对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做好日常健康监测。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七)加强重点场所管理。乡政府、村(居)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社区)内企业、餐馆、休闲文化广场、养老院、新村聚居点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八)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新村聚居点、餐馆、超市(小卖部)和宗教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落实清洁、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对公共厕所、垃圾储存站(点)、健身器材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做好清洁消毒。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滋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五、强化宣传教育

    (九)提高个人防护能力。通过“村村通”广播、流动宣传车、QQ和微信工作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引导群众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不网购进口冷链(冷冻)食品等良好习惯,不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十)严控“三个不举办”。春节前后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倡导“红事新办、白事简办”的新风尚;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茶馆、村(居)民文化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的严格管控。

    六、强化应急处置

    (十一)做到快速响应。乡政府、村(居)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按照本地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组建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队伍,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提前准备充足、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乡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

    (十二)加强疫点管控。对疫点自然村(居民小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规范设置检疫卡(点),严格人员出入,落实测温、戴口罩、消毒等措施,做好封闭隔离期间村(居)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政府、村(居)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

    (十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乡政府、村(居)委会和村(社区)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疾控机构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十四)开展核酸筛查。各村(社区)要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居)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的要求。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查潜在风险。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当在12小时内反馈。

    (十五)开展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乡一级人员在县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社区)一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乡政府、村(居)委会和村(居)医要按照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十六)开展医疗救治。乡卫生院和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乡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方式,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确诊病例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县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疫情防控期间,乡域内救护车实行统一调度。

    (十七)严格环境消杀。乡政府、村(居)委会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七、加强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乡级领导包片、驻村(社区)干部职工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社)、组(社)干部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春节期间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村(社区)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社区)干部、组(社)长、党员和群众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村(社区)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居)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十九)加强物资和人员保障。乡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加强对乡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各村(社区)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乡级要及时组织防控和医疗力量进行援助。

    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省、市、县已出台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南和意见、通知等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和本部门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村(社区)和乡属各部门应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本辖区和本部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中共渠县报恩乡委员会 渠县报恩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