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渠县创新环治工作方法,全面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环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实现一个目标促发展。渠县在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中,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美丽渠县”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城乡短板,提升城乡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全力在队伍建设、监督考核、标准规范、健全机制方面功夫,实现城乡环境“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工作目标,为促进渠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突出两个重点抓示范。一是重点点位综合整治。在重点地域和县境门户乡镇要始终保持整治高压,保持治理常态。如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渠南大山村、板桥乡新糖村等示范点。结合安置点建设、配套设施完善、产业融合,要全力打造一个干净、整洁、宜居的环境治理样板。二是公路沿线整治。做到道路路面平整干净、水沟清理畅通、波形防护栏等附属设施完好干净,路边垃圾池内垃圾要及时清运。
推行三步方法保实效。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村引导村(居)民搞好院落和户居环境整治,做到“房前屋后扫干净、院内院外摆整齐”。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和自愿者,以党员活动日等多种形式为载体,重点是清除牛皮癣小广告、拆除或更换户外广告标语、清洗卷帘门等构建筑物立面、清理乱堆码杂物。三是对整治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工作,请专业队伍进行深度治理,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执行四个制度强保障。一是建立问题清单制。对督查和接访投诉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归纳进行详细梳理,并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建立治理责任制,对需要整改落实的工作,要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督办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落实。三是执行整改销号制。各责任单位及时将整改措施、效果进行书面报告,对问题整改措施到位、办结及时、成效显著的予以销号备案。四是实行事后回访制。对整改的问题,实行全程督促、跟踪督办和事后回访,对解决不彻底、成效不明显、整改后反弹严重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责任追究。(李杰 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