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环境保护局稳步推进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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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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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达市环发[2018]57号)要求,我县环境监测站对照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自查表进行了逐条自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的通知-->
质量管理工作中有12个大项共57个小项,有56个符合项和基本符合项,其中有1项不符合,即第10项第2小项规定:对采取申报备案方式进行变更的新方法,应确保按照本机构开展新方法的程序要求,保证有需要的相关审批资料及证实记录。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从2018年5月1日实施,县监测站未备案,现正在进行备案。
审签领导:王泽军 上传人: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