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 对一切环境违法行为说不-------渠县环保局落实“环境治理攻坚年”在行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20     点击数: 人次

零容忍  对一切环境违法行为说不

            -----渠县环保局落实“环境治理攻坚年”在行动

 

       为决战决胜“达州市环境治理攻坚年”,渠县环境保护局率先行动,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为、明显的效果来展示执法效率。4月20日,对无环评手续、无治污设施的天星镇文昌塑料加工厂实施了依法查封。

       2018年4月19日,渠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渠县文昌塑料加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产生废气无收尘设施、产生废水无有效治污设施直接排入外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环保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其发出查封扣押决定(渠环查(扣)字【2018】02号),对其主要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了查封。

 

 

 

 

 

 

审签领导:王泽军 上传人: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