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渠县经信局会同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宝城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召开了依法取缔宝城镇8户9窑瓦窑工作联席会议。一是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县关于环保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通报瓦窑情况;二是会议决定分批次分步骤进行,先告知宝城镇8户9窑限期自行拆除,如不,县有关部门将依法强制执行拆除;三是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在保障安全稳定前提下,做好依法取缔的相关准备工作。
(编审:管骅,撰稿:黄波 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