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12-17     点击数: 人次

​    2020年,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依法治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执法职责,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回应群众环境诉求,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0年工作回顾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一是推进体制改革,制定并印发《关于深化渠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渠县生态环境“局队合一” 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组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二是强化队伍培训,由业务骨干不定期授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级法律法规培训、业务培训,定期开展评比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2、高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我局共受理信访件19件,受理12369热线举报45件、微信举报43件(含网络),向有关乡镇、部门发出环境监管督办函31件、移交函39件,受理群众举报中,涉及水污染类27起,大气污染类25起,噪声类26起,固废类5起,无辐射类污染及其他类污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对所有信访件进行了批转、交办、督办、核查、回复,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群众环保诉求得到积极回应。对5件群众举报进行立案查处。对重复信访开展专项治理,实施领导挂包销案,有效化解了群众诉求,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

    3、强力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一是督促辖区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二是督促辖区企业落实危废环境管理制度;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和问题整改。通过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实效。一是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及时发现和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提高了环境安全质量;二是进一步摸清了我县环境安全隐患点,建立了环境安全台账,充实完善了“一企一档”;三是新环保法律法规得到执行,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意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有效提升,环境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4、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演练和培训。

    5月28日,组织开展了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7月7日,组织辖区企业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围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和处置,从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环境风险的管理与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及时应对和有效处置,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结合大量突发环境事件的典型案例,系统介绍了应急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处置方法。

    (二)科学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7月23日下午16时,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南充市营山县普岭乡众鑫加油站因洪水发生储油罐泄漏,致约2吨汽油进入外环境,可能对渠县流江河、渠江流域部分河段水体造成一定影响,请加强巡查和开展应急监测”。接到达州市生态环境局事故通报后,渠县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快速安排,环境应急、监测、监察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堵、围、测”的办法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消除可能产生的次生环境污染,切实保障流域水环境安全。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5、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

    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专人管理在线监控平台、坚持每日巡检,掌握企业自动监测情况、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保障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和监控数据准确有效,严厉打击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弄虚作假行为,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更好服务于环境执法、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截至目前,共发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异常14起,现场检查19次,确保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监控系统弄虚作假行为,为推进我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和科学化管理奠定基础。

    6、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坚持刚性执法、铁腕治污,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未出现领导干扰、阻挠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形,也未出台干扰、阻碍生态环境执法的相关“土政策”。并以突出领域为重点,采取“三不一直”的方式,集中力量开展暗查、夜查、专项检查。2020年,我局先后组织开展暗查、夜查7次,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企业7家次。完成“双随机”污染源检查106个,自派任务200个。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件,处罚金额54.6608万元,使用配套办法实施行政处罚4件(其中查封4件,限产、停产0件,行政拘留0件),严厉打击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所有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了网上公示。

    7、“利剑斩污”环保执法持续推进

    202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10人次,现场检查610人次,完成了106家次企业的双随机检查任务,通过移动执法系统直接指派和自发执法任务立案查处了35家违法企业。全方位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聚焦重流域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制定了《渠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煤矿、涉危涉重行业、重点流域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目前,已按市环境执法支队上报1期利剑斩污信息。

    8、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序展开。

    一是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网格。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进一步细划我县环境监管网格, 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109个,实现对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监管。并确定2个网格运行情况较好的乡镇和园区打造示范监管网格;二是邀请市支队领导对我县三、四级网格员和乡镇领导进行培训,每季度对各乡(镇)、村环境保护监督员进行培训, 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纳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绩效管理,加强网格环境监管巡查。定期对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污染环境行为,调查和解决污染环境行为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置,建立工作台账。

    9、双随机执法监管及移动执法系统良好运行。

    2020年,我县纳入双随机管理的企业有323家,截至目前,按期完成了移动执法系统下达的双随机企业106次,立案查处2家,自派任务200个,立案查处33家。通过移动执法系统直接指派和自发执法任务立案查处了33家环境违法企业。

    10、专项行动有声有色

    二季度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水电行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同时为规范管理各类危险废物,对水电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出了要求,发出了《关于加强水电行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的通知》,督促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遵照执行。三季度我局对我县砂石行业和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了专项检查,规范了砂石行业和机动车维修行业环评管理,强化砂石行业和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治理责任,加强砂石行业和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弃物管理,夯实了砂石行业和机动车维修行业应急管理工作。通过专项行动,向相关单位发出督办4件,共立案查处9家。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得到社会好评。

    11、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有序推进

    全力开展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专项行动、巩固2018年达标成果、对前期开展评估的26个行业继续分析达标排放情况、对不具备达标条件的及时开展达标评估、及时公开企业信息、完成超标企业整治、推进2020年达标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工作实施的通知》精神的节点要求、对2020年26个行业达标排放工作强力推进,建立健全企业台账、开展自查评估和信息公开、制定了超标企业整治方案。

    12、执法大练兵持续发力

    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部署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同时要不断完善组织领导、信息调度、督查调研等工作机制,推进执法练兵工作有序开展,确保质量。围绕“四练”展开:一练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灵活应用。二练各项执法行动中发现问题、调查问题、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三练行政处罚全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四练环保及配套办法的综合使用,大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立案6件。

    二、狠抓制度建设,健全体制机制

    (一)坚持受理登记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出具书面受理凭证,依法进行调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法律救济等权利,坚决杜绝超越职权乱作为、推诿扯皮不作为、办事拖拉慢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二)完善行政调解、复议、应诉制度。完善行政调解程序和规则,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以群众利益为根本,稳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三、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环境权益,有力有序做好环境信访工作,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以高度的政治觉悟、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一是落实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认真贯彻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来访必接、有信必回,有诉必查、妥善处理群众来访、来信、诉求,确保环境信访渠道畅通。同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时刻保持讯息畅通,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及时上传下达,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调查取证,及时妥善处置并答复投诉人,确保解决问题细致高效,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制度。结合各项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针对辖区内企业现状,分析可能存在不稳定因素的化工、矿山企业,合理安排监察、监测、应急等执法人员,重点对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敏感区域噪声防控及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等方面进行集中检查,细致排查环境信访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力以赴将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信访案件例会和环境信访信息分析通报制度。定期对环境信访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梳理总结疑难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每月对全局环境信访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的内容包括当月环境信访工作数据分析情况、重点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检查督办情况、年度环境信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信访案件交流,分析疑难案情,共同解决,提高办案能力。四是坚持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完善领导包案制度,要落实“五包”领导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特别是对一些长期积压、很难解决的上访老户问题,要落实“三个一”化解办法,即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积极与信访人见面约谈了解诉求。五是坚持依法查处制度。重点围绕12369环保举报、《舆情快报》、书记信箱、省、市、县信访办转办环境案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环境信访违法问题,及时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确保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同时,结合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不断加强环境隐患巡查,对可能引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环境信访事项强化监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

  1. 严守执法程序,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权运行

    (一)规范执法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区环保局采取多种举措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建章立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定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系列制度。二是增强办案透明度。在办理案件中,始终坚持查、处分离制度,即局主要负责人审批立案,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和执行处罚决定,局执法办负责案卷的审核并组织案件审理小组对案件进行评议讨论形成审理意见,局长根据案件审理意见,签发行政处罚决定,并录入生态环境部行政案件办理系统,同时多渠道向全社会公开失信信息,确保办案公正、公平、公开。

    (二)规范执法文书

    严格落实省环保厅规定的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推行使用规范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在各项法律文书中,做到行政相对人信息记载清楚、案件事实表述完整、案件证据逐一列举、适用法律全面引用、说明行政相对人观点采纳与否的理由、说清裁量理由、交代办案程序、阐明法律救济途径和不履行决定的法律后果,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三)规范执行裁量标准

    切实按照省环保厅下发的《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求,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行政执法随意性。

    2020年,通过严格办案程序,处罚力度逐步加大,执法成效明显提高,全县无重大环境事故发生,未发生行政执法错案,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共计查处违法企业34余家,处罚金额54.6608万元。

    五、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

    我局所有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全部通过统一组织的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考核。局内部设有案件审理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共同参与,认真审理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办负责全局法制工作,同时积极依靠市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确保各项决策依法合规。

    六、注重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

    (一)聚焦关键对象,突出普法深度广度

    强化学法知法。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环保督察典型案例等纳入全局党组、中心组及企业教育培训内容。二是召开渠县2020年工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培训会、渠县2020年环保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等,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工业企业相关负责人20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三是组织环保专家到工业园区以及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编制了3000余册新环保法汇编和宣传手册向各企业发放。

    (二)丰富普法形式,创新法治文化特色

    2020年,不断完善普法阵地建设,将法治宣传触角深入到各个领域。

    1、营造浓厚氛围。一是通过横幅标语、展板、LED显示等,营造浓厚氛围。二是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视频资料进行宣传,加大宣传效果。三是利用扣扣、微信群将法治政府建设电话抽样、法律知识进行宣传。

    2、广泛开展活动。一是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在万兴广场开展了以《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文艺演出紧扣环保理念,精彩纷呈,内容丰富,感染力强,引发了群众重视环境保护的强烈共鸣。开展集中宣传、四川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巡展、环保基础设施及环保教育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环保意识。二是充分利用“12.4”“3.15”等法定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三是以脱贫攻坚为契机,在开展帮扶工作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通过一系列进党校、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法律“六进” 法治活动的开展,形成了浓厚的环保普法教育氛围。

    七、环境信用评价扎实推进

    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充实信用建设工作人员; 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方面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录入,严格按照“双公示”要求,及时在信用建设平台上填报更新数据,继续通过对失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开公示;另一方面,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与各单位的协调配合,推动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合机制,全面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考核工作,努力增强企业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环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对省信用评价企业的基础信息的核实、报送工作。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继续将总量减排工作纳入重要工作部署,及时细化、分解、下达目标任务。组织召开总量减排工作会议,分析现状、查找问题、部署工作,做到了任务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加速淘汰落后生产力。按照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调整相关要求,我县共淘汰落后产能企业4家,关闭“三无”企业21家;制定了涉及钢铁、造纸、印染等9个行业共30余户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三年规划,进一步加大了结构减排力度,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完成国家和市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污染物减排目标。

    九、抓好环境统计工作

    我县启动2020年环境统计工作,一是完成2020年环境统计名单确定,共有118个项目,其中工业源115家、农业源2家、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1家;二是发放2020年环境统计报表到相关企业;三是指定专人对环境统计报表进行填报指导及数据审核。该工作已在2020年5月底前完成。

    十、深入推进党建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按照局党组《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综合执法办2020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继续坚持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执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对照《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深化“廉洁大教育·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三是加强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党员活动日,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严明政治纪律严格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等学习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党纪党规警示教育片。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明查暗访,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2020年未发现以权谋私、乱罚款、乱摊派和违规收送礼金等问题。

    十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保法律法规更新较快,需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力度;

    二是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管理面积广,人员编制与当前日益繁重的环境监管任务不匹配,导致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滞后,不能满足现场监察执法需要。

    三是执法工作保障不力,执法交通工具和执法经费缺乏保障,制约现场执法工作和差旅费保障不力,测管协同差。

    十二、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邀请专家为全体执法人员授课,对环保新形势、新政策、新趋势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帮助环保系统工作人员更好地领会、掌握、运用新规定、新制度、新措施。

    (二)提高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履行好环境监管职责,树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的思想。

    (三)严格开展环境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强化行刑衔接、部门联合和区域联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和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建设治污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

    (四)强化环境隐患排查。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控,督促辖区内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五)持续开展全民行动体系。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等主题宣传。举办生态环境文化等公众参与活动。落实好“接诉即办”。

    (六)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执法权限和职能,将行政执法职能划分到具体环节,将执法责任明确到执法岗位、执法人员。

    (七)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继续健全执法信息公开等制度,以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责、权限、标准、时限、程序、责任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等为主要内容,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并在办公场所、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2020年12月17日

    审签领导:吴志航 上传人: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