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臭氧污染强化管控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7-09     点击数: 人次

 

 

渠污防“三大战役”办〔2021〕25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议启动臭氧污染强化管控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1]14号)要求,预计达州市在7月11日至7月14日将出现臭氧连片污染风险。经研究决定自7月11日零时启动臭氧污染强化管控,工作措施如下

一、强化工业企业监管。落实错峰生产和错时作业,消减NOXVOCS排放水平,严查工业企业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管控。加强餐饮油烟治理,严肃查处不按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白天高温时段禁止开展道路划线、铺设沥青、喷涂装饰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作业活动;对辖区汽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违法喷涂、不按规定使用净化设施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加大高温天气洒水降温力度,缓解臭氧产生

三、强化移动源及油气治理。加大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排放不合格车辆;开展加油站和储油库治理,严查加油站和储油库不按规定使用油气回收治理设备等行为。

四、请各相关部门于7月15日10:00前将本轮臭氧强化管控工作情况(见附件)报县“三大战役”办(281057039@qq.com)。

 

附件:臭氧污染强化管控情况统计表

 

 

                  渠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渠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印


附件

臭氧污染强化管控情况统计表

乡镇(街道)、部门

启动情况

主要措施及开展工作情况

是否启动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乡镇(街道)

……





县经信局





县公安局





县生态环境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市场监管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





 

审签领导:吴志航 上传人: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