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渠县)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11     点击数: 人次

(第七批 2021年9月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SC202109010106

认为下湾村5组养猪场(建设中)的化粪池建成后会污染河水。

达州市

其他污染

渠县县委常委李根包案,渠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部分属实,情况如下: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经过调查组核实,群众投诉所指“下湾村5组养猪场”实为位于渠县文崇镇下湾村3组的渠县福青家庭农场。该场业主姓名:吴增勇,福建省闽侯县人。于2021年3月1日与文崇镇下湾村村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流转荒坡23亩,该场于2021年3月底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圈舍主体工程施工。拟建设年出栏生猪4000头的规模化养猪场,已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建设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在划定禁养区内,不在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3月9日,文崇镇人民政府同意渠县福青家庭农场备案申请;3月9日,渠县行政审批局批准注册成立渠县福青家庭农场;3月15日,渠县自然资源局通过该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查;3月22日,该家庭农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了备案;3月30日,渠县文崇镇人民政府同意该家庭农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三、现场调查情况经查,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场调查发现,该农场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初步建成内容有:砖混圈舍5栋、钢结构圈舍1栋、饲养人员用房1栋。根据其规划方案,集粪池、沼气池、沼液池、附属用房以及4栋圈舍还未建成。该场粪污拟实行全量收集,进入收集池后干湿分离,干粪堆积发酵后形成有机肥,粪水进入沼气池发酵后排至暂存池沉淀达到农灌标准还田利用。该项目拟建设沼气池400立方米、粪污收集池20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800立方米、干粪堆积场200立方米等粪污处理设施,签订了1200亩的粪污消纳协议,能完全收集处理该养猪场全部粪污。位于该农场下方约100米处有一条由附近山水自然冲刷形成的小河沟(小地名:转拐河沟),未作为附近居民饮用及灌溉农田使用,流经10余公里后汇入巴河,该猪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粪污能通过处理后被种植基地完全消纳,没有污染隐患,若投产运行后不及时清运粪污或在极端天气下,可能有污染河水的风险。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渠县县委常委李根;责任单位:渠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责任人:渠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胡常文。一、处理情况(一)行政处罚情况。无。(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渠县福青家庭农场严格按照文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定的《渠县福青家庭农场粪污处理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文崇镇人民政府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日常监管,业主自主验收合格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文崇镇人民政府、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核实后再投产运行。投产运行后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加强日常技术指导服务,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执法检查,文崇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粪污及时转运处理。二、回访情况2021年9月3日,专案工作组到文崇镇下湾村3组回访群众代表10名,受访群众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已办结

调查中,未发现相关工作人员有失职、渎职行为,不予追责问责。

(转自达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