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众参与 > 提案议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

关于加强渠城人行街面车辆管理的建议及处理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30     点击数: 人次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建议第 005 号

事由

关于加强渠城人行街面车辆管理的建议

建议来源

√ 本人撰写           经过调研          他人委托

代表个人或联名建议

代表姓名

曾万富

代表团

08

工作单位

渠县天星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


邮编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号码

15196883123

联名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党派、团体、专委会、小组建议

组织名称(签章)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领导

批示


本栏由建议审查机构填写

审查类型

√ 立案           不立案议案

主办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协办单位

县住建局,

注意事项:1.人大代表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提交建议;参加人大的党派、团体、专委会、全委会期间各代表小组,均可以集体名义提交建议。2.建议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必须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必须一事一案。3.为了适应建议工作信息化的需要,请尽量将建议内容用A4纸打印附后,并通过U盘提交电子文档;或通过建议管理系统直接提交建议。也可以用钢笔、签字笔等书写建议,但必须字迹清楚。


    一、事由

    近年来,随着渠县城市空间不断开发和拓展,城市规模和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在享受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的同时,也为人行街面大量车辆乱停乱放而意见连天。公共资源被无偿占用,街面地砖被碾压破坏,公众活动空间大大压缩,安全隐患明显加剧,同时也成为美丽滨江城市建设的一大污点。加强对渠城人行街面车辆管理迫在眉睫。

    二、依据

    当前,全市正在轰轰烈烈的开展“四城同创”活动,人行街面车辆乱停乱放应重点治理。道路交通法明确规定:严禁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应由政府有关部门施划停车泊位。笔者对东城部分停车场进行了走访,发现收费型地下停车场及地面停车位空置现象相当突出,而人行街面非法停车情况却比比皆是,相关管理部门熟视无睹,见怪不怪。这一现象的普遍存在,一方面影响了城市形象,加重了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市政维修成本,带来了安全风险,同时也严重侵害了公共资源,不利于长远发展。对人行街面停放车辆的管理应纳入现代城市管理的重点内容,并及时采取切实有效过硬措施进行有序引导,规范治理。

    三、建议

    1.加强对驾乘人员宣传教育,规范停车行为,培养文明习惯。

    2.采取相应物防、技防措施,控制车辆进入人行街面违规停放,有效落实门前“双三包”责任制。

    3.对人行街面违规停放车辆强制拖移,公开曝光,重处重罚。

    4.开展集中宣传整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并持续跟踪问效,纳入常态化管理。

    5.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盘活存量车位,并加大停车位云平台技术开发利用,引导科学停车。在节庆高峰期间及特殊地段合理规划临时停车场、停车位,缓解供需矛盾。


曾万富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渠城人行街面车辆管理的建议》(第00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加强宣传

    (一)集中整治,强化措施。针对人行街面车辆乱停现象,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020年7月初开始,联合县交警大队、县市政等部门对人行街面乱停车辆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并通过渠县电视、媒体等方式进行曝光、宣传。同时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作专题汇报,主动与县市政部门沟通衔接、取得支持,对宽于5米或路沿低于20厘米的人行道全部加装隔离桩,彻底杜绝机动车在人行道乱停乱放的问题,并联合县市政部门对破损街面进行修复。目前,累计劝离、拖移人行道占道各类车辆约2950辆,安装隔离地桩共计39条街道、4600余个,维修破损人行道7条、900余米。

    (二)定期整治,防止反弹。由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每季度定期在城区集中开展人行道违法行车专项行动,查漏补缺,清除违停车辆,并联合县交警大队对违停车辆进行拖移和处罚。定期开展停车装置清除专项整治,清除私自加装的挡车器、围栏、隔离柱、地锁、接坡等违规设施,逐步杜绝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目前,累计拆除违法接坡47处、地锁37处、水泥墩26个。

    (三)宣传教育,规范行为。针对行人乱穿、车辆乱行现象,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沿街安装温馨提示带,对城区所有一、二类街区人行道、车行道实行“软隔离”,防止行人乱穿乱行,并在城区重点路口设立专人专守,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进行规劝。同时,由渠县交警大队在重点路口执勤,对不礼让行人等行为的车主,进行现场教育。截至目前,已投入资金3万余元,定制温馨提示带超2万米,路口执勤人数超1000人次,有效控制了行人横穿公路、各类车辆随意停放人行道的问题。

    二、明确职责,健全制度

    (一)完善联合机制。由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协同县公安、县交警、县市政等部门,专人、定期联合开展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破坏隔离设施等巡察、执法;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将县交警、县市政、县综合执法等部门分管领导、中队(股室)负责人建立专属微信群,一旦发现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立即上传专属微信群,三个部门快速作出响应和工作安排,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开展规范和执法工作。

    (二)加强监管制度。由渠县交警大队牵头,对城市主、次干道等视频监控“视线”内道路,采用电子抓拍方式,全面采集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证据,并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由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县交警,对人行道、背街小巷、消防通道和其他城市“死角”等视频监控盲区,依托人力和移动抓拍设备,加强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

    (三)引导自助停车。由渠县賨成、賨睿、成投等公司牵头,在城区人行道部分停车场安装了自助停车系统,无人值守,车主可根据需要选择停车场。下一步,要将城区停车场位置尽量公开,对车主进行提示,方便其停车,使所有路面停车场充分发挥作用。

三、市场运行,解决供需

    (一)合理规划,市场运行。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探索城市道路停车管理新模式,对城区已建成的较宽的人行道设置停车位,移交政府平台公司(賨成、賨睿、成投等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所得收益用于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减少了财政投入。目前,规划设置人行道停车场9处,共500余个停车位。

    (二)挖潜新建,解决供需。摸排城区现有停车场及停车泊位数量,督促各新开楼盘和在建小区按相关规定足量配建地下停车场,协调督促各小区开发商将地下停车场实行租售结合,并将空余车位对外开放,充分盘活现有车位,解决车辆停放难的问题。目前,全城可用车位9000余个,实际使用5000余个。

    (三)完善设施,优化标识。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交警、县市政等部门对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墩)等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实际需要,对不清晰的标志标线进行重新施划,对已取缔的停车位划线进行清除,对损毁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更换,对信号灯配时进行进一步优化,并结合实际需求增加交通安全设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秩序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