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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三无食品”销售摊点的建议及处理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03     点击数: 人次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建议第 008 号

事由

关于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三无食品”销售摊点的建议

建议来源

√ 本人撰写           经过调研          他人委托

代表个人或联名建议

代表姓名

肖雪莲

代表团

01

工作单位

县农林局

通讯地址

天星镇一选区

邮编


办公电话

13982862055

住宅电话


手机号码

13982862055

联名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党派、团体、专委会、小组建议

组织名称(签章)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领导

批示


本栏由建议审查机构填写

审查类型

√ 立案           不立案议案

主办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

县教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注意事项:1.人大代表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提交建议;参加人大的党派、团体、专委会、全委会期间各代表小组,均可以集体名义提交建议。2.建议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必须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必须一事一案。3.为了适应建议工作信息化的需要,请尽量将建议内容用A4纸打印附后,并通过U盘提交电子文档;或通过建议管理系统直接提交建议。也可以用钢笔、签字笔等书写建议,但必须字迹清楚。


    一、事由

    多年来,县城各中小学校周边销售“三无”食品的摊点一直屡禁不止,成为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隐患,加大整治校园周边校园周边“三无”食品销售摊点尤为迫切。

    二、依据

    每到上下课高峰期,城区周边各学校附近的道路旁,总会出现许多“三无”食品的流动货摊,这些摊主为了一己私利,置学生的健康于不顾,置校方的劝阻于不顾,向进出的中小学生出售无证食品,甚至是变质的伪劣食品,对学生的身体健康危害极大,是学校学生食品安全的极大隐患。针对这一乱象,学生家长、各学校多次向相关执法部门反映,但一直未果,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三、建议

    1.青少年是祖国的下一代,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理所当然的职责,希望相关部门能从根本上重视青少年的身体健康,把整治流动摊点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这件事当作民生大事来抓,要长期坚持,不懈努力。

    2.除了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这些流动摊点在课余时间也时常向学生兜售三无食品,流动性极大,建议相关部门在整治前可与各学校、学生家长、学生本人联系,获得完整信息后,再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治计划,争取每一次专项行动都要取得切实的效果,而不是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同时可将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结合进行。

    3.对这些不法商贩的处罚力度要大。除了按相关政策实行经济上的罚没措施外,相关部门还可举办学习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重新认识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

    4.以往相关部门也开展了一些对校园周边环境包括流动摊点的整治活动,但总是整治时,情况有所好转,经过一段时间后又反弹。造成这一现象的症结就在于缺乏长期的监管制度,建议相关执法部门要建立扼制校园周边流动摊点的长效机制。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8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肖雪莲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三无食品”销售摊点的建议》(第00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高度重视,为青少年保驾护航”的建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印发了《渠县“一起成长”未成年人关爱行动工作方案》(渠委办函〔2020〕26号)《渠县“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网络订餐无人监管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渠整治办发〔2020〕11号)等文件,多次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整治行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素质全面发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和市场监管所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判、及时部署、及时整治,确保了师生饮食安全。

  二、关于“加强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建议

2020年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科局等相关部门,结合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扎实开展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 项整治,切实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小摊贩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二)全面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格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求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必须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经营,确保有资质、有保障。

  (三)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五无”、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三、关于“加强惩处,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的建议

  (一)加大惩处力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日常监督检查、举报投诉等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同时,加强食品抽检力度,实现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全覆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扩大社会监督效应。

  (二)加大培训力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组织食品经营者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培训讲解《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对食品经营者在持证经营、食品贮存、运输、采购验收、销售等方面进行了要求。同时,县教科局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学校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培训讲解食品安全知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和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资料、网络宣传等方式,以3 f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市场主体145家次,责令整改12起,开展宣传培训活动22次,LED屏滚动播放1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四、关于“长效监管,切实防止多次反弹”的建议

  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科局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措施,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确保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食品抽检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学校周边流动小摊贩进行严格管理,清理取缔在校园周边200米内摆摊设点的流动小摊贩,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

  县教科局负责督促学校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食品消费习惯;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定期、不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

(联系人:渠县市场监督管理餐饮股 程卫东 1303665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