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小企业贷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渠县支行
产品名称:农业小企业贷款
办理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支机构
贷款方式:一般应采用担保贷款方式,优先选择政府性担保机构(基金)、(质)押担保等足额有效的风险补偿方式。
贷款额度:流动资金贷款按银保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借款人经规模、业务特征、营运效率、自有资金等因素确定。对于产品生产具季节性特征或根据订单生产的,应充分考虑到上述因素的影响。对于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套流动资金,应依据项目评估进行测算。固定资产款额度根据项目总投资、资本金比例、项目经营期现金流等因素合理确定。
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及农发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照同业适度优惠;鼓励使用PSL等低成本资金。
贷款期限: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循环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宽限期不得超过建设期。
贷款对象:小微企业借款人是指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且在农发行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法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解决小微企业从事符合农发行业务范围的研发、生产、加工、流通、服务、运营维护等经营活动的合理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固定资产的合理资金需求
贷款流程:办理小微企业贷款的基本流程为: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资金支付、贷后管理、收贷收息。
所需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居留)证明及签字样本、董事、股东的签字、印章样本、财务报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借款的决议、授权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客户信用等级证明材料、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信用报告、特殊行业或特殊产品生产、卫生等相关行政许可(如需)等。
联络方式:联系人(吴戎)联系电话(0818-721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