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设置的建议及处理情况
政协渠县委员会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提案第 075 号
案由 |
||||||||||
提案来源 |
√ 本人撰写 经过调研 他人委托 |
|||||||||
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 |
委员姓名 |
陈雪峰 |
界别 |
医药卫生和社会保障界 |
工作单位 |
渠县第四人民医院内科主任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办公电话 |
住宅电话 |
手机号码 |
13568347690 |
|||||||
联名委员姓名 |
通 讯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小组提案 |
组织名称(签章) |
负责人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号码 |
||||||||
领导 批示 |
||||||||||
推荐 类型 |
||||||||||
本栏由提案审查机构填写 |
审查意见 |
√ 立案 不立案 |
||||||||
主办单位 |
人社局 |
|||||||||
协办单位 |
注意事项:1.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提交提案;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全委会期间各委员小组,均可以集体名义提交提案。2.提案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必须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必须一事一案。
关于调整城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设置的建议
【事由】: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乡村级学校的撤并,城区学校的规划越来越大,加之连年考调和各种途径的调动,这部分教师在农村已是较高的职称,调入后自然占用了城区学校原有应评人员的职称编制,使得大量城区学校初、中级教师十几年“原地不动”,从而使城区学校教职工职称的评定面临“僧多粥少”的尴尬,为了评定职称,不少老师通过各种不正当方式 “各显神通”,严重影响职称评定的公正和严肃。
城区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设置严重不合理:中级岗位偏少,高级岗位严重不足,这使得多年来一直奋斗在城区教育一线,并为渠县教育界做出巨大贡献的老教师,虽然早已经够资格评定职称,却因学校无岗可评,而如今仍处于初级岗位和中级岗位。老师的职称评定,不仅关系到老师的直接待遇问题,也关系到一线老师的荣誉。
【建议】:
1、增设城区学校中高级岗位的比例。
2、对城区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进行动态管理,机动调整。
3、若编制实在不好调整,建议凡从农村调入城区的教师职称,应调低一档,体现谁在哪贡献时间长,谁就应优先晋级。
渠人社函[2021]53号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75号提案办理情况(C)的函
陈雪峰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城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设置的建议》(第75号提案)建议办理意见函告如下: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国有事业单位的基本人事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工作岗位并进行规范管理的基本人事管理制度。
一、城区学校岗位设置的依据和标准
我县教育系统城区学校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是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55号)”的文件要求进行设置的。文件要求中小学岗位可以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教师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按省的统一规定执行。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原则上根据学校初中、小学任课教师数量之比,按初中和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统筹确定。我县城区的专技岗位设置比例为:高级占比10%,中级30%,初级60%,中高级岗位总比占编制额的40%,这个比例是固定的,无法增加和减少。
二、岗位设置的原则
事业单位根据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我们也在此基础上做到了对城区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进行动态管理,随着城区学校的生源的扩大,城区各学校合理增加编制后,在2021年1月城区各学校重新规划岗位设置。增加了城区学校的高、中、初专业技术职称数量。
三、岗位晋级的原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55号)文件精神,中小学应当建立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制度,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对于从农村调入城区的教师的职称,都是依据文件按规定认定岗位等级,对于谁在哪贡献时间长,谁就优先晋级这个建议是不能被采纳的。我县不管是农村学校还是城区学校,对于竞聘上岗,均采取民主推荐、考试考核、评价观察等方式进行,程序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渠县人社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事管股 余琳霞,电话:7212007 1839831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