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乡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关怀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2021年度,我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和县委《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现将2021年度望江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就
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2021年我乡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投入力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做到常常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具体表现在: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乡领导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继续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在涉及乡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由部门提出议案,主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乡政府党政班子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水平。
(二)完善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积极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较完整的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的办法、细则及相关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二是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实现政务公开的现代化、网络化。我乡在渠县政务网开通了板块专门发布政务信息,有效推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制度。
(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我乡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学法制度,对《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现了常规性学习,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组织人员参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作。根据执法任务的轻重,充实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五)结合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今年在正常开展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我乡紧紧抓住各项大的活动开展了普法工作,开展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森林灭防火、禁燃烟花爆竹、禁捕、禁毒、反电信诈骗宣传等系列宣传活动。
(六)加强维稳建设,构建和谐望江
积极发挥综治信访维稳机构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制定了乡级领导干部接访实施办法,搭建了领导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行矛盾纠纷、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制、“一岗双责”制、领导包案制,重点排查调处了征地拆迁、农村三大纠纷等热难点问题而引起的各种矛盾纠纷,发挥舆情信息采集作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不足
一年来,我乡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自身的检查情况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不够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还有待一步一加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档案材料不够齐全,迎检台帐不完善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使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得到改进和解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
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职能部门包项、领导小组协调”的原则,成立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目标措施。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调动法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当好政府及部门领导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
(二)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进一步抓好对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和县委《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法制专题讲座,提高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政府执法监督,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政法部门权责明晰,整合行政监督资源,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提升政府公信力。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