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街道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渠县人民政府天星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2-02-28     点击数: 人次

2021年,天星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天星建设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坚持把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前提,充分发挥“三个阵地、一个熔炉”及干部培训主渠道作用,将法律法规知识解读学习纳入干部培养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街道办转了县委依法治县委《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和考试的通知》,全面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建立干部职工学法档案,推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

2、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街道办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及时部署、亲自过问、沟通协调、督查督办。适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专题会定期不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时向委、政府、县政府法治办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街道办门户网站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街道办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均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起了上下联动、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3、强化法治督查考核。《渠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渠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明确各部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街道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实现督查对象全覆盖、督查问题即反馈、督查整改见成效。

二、坚持法治引领,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1、强化疫情依法防控制度支撑。制定《天星街道办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实施意见》,成立合法性审查、大行政处罚案件指导、重大纠纷调处指导、法律服务应急4类法治专项工作小组,从司法、执法、守法普法、法治监督等方面对疫情依法防控作出系统安排。天星司法所法制审核专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合法性审查,加强对疫情防控的各类文件、配套制度的法制监督,确保疫情防控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先后审查涉疫规范性文件8件。

2、依法查处危害疫情防控行为。天星街道党工委转政法委《关于依法打击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各类破坏疫情防控工作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为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政策指引和法律依据。认真落实《渠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为价格违法划出法治“红线”,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受理涉疫警情136起,涉疫治安案件2起,受理涉疫行政案件3件,行政处罚2人。

3、加大疫情防控法服务力度。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梳理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和网微客户端宣传,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在天星街道辖区村、社区、居民小区、交通要道组建13疫情防控法治宣传队伍,不分白天黑夜,全覆盖宣传法规政策、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措施,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960份(,受教育43150余人。致敬最美劳动者”行动,深入17多家企业和40个建筑工地开展法治宣传,法治体检。开通法律援助线上线下咨询及预约办理业务,天星司法所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走访解答各类法律咨询716人次。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决策质量实现新提高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天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制定规范性文件上行文288件,平行文321件天星司法所审核决策类文件,政府各类合同(协议)12件,决策咨询7件,有力保证了街道办重大决策合法有效。

2、全面落实合法性把关审查。按照“谁制定(起草或者实施),谁清理” 的原则,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完成了关于民法典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继续有效19件、拟修改2件。推动司法所全程参与属地党委政府行政决策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法治审查。

3、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择优选聘律师担任党政村、社区法律顾问,转发县委依法治县《渠县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在乡镇和部门普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党政法律顾问团 乡镇部门法律顾问 村社区法律顾问”三级法律服务体系,为党委政府及村居委员会所涉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提供法制审核法律服务。

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化营商环境法治化。

1、强化营商环境政策支撑。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在“营商环境治理”专班下设立“规范营商法治环境”专班,全面实现营商环境法治化、规范化。落实《渠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制度层面解决“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完成《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稳定园区企业用工的实施方案》、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实施“减证便民”行动,共审核备案6件涉企文件、清理涉企规范性文件4件,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减负。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商(协)会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制度,强化政策落实督促考核评估,扎实推动《渠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6条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2、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做响“賨快办”品牌,积极探索“互联网 政务服务”审批模式。全面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天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务,实现了从“审批来回跑”到“只进一个门、审批一条龙”的转变。全面推行“一窗受理 N项服务”模式,重置综合服务受理窗口,开启“一枚印章管审批”新模式,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头跑”变为“一站办”。对老年人、残疾人低保、农保、社保不让群众跑路,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门验证服务,认真落实《渠县政务服务“好差评”考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接件处理、协调配合、部门协作”三项机制。发《渠县乡镇区划调整后加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在各村、社区设立行政事项便民服务代办点,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快捷便民服务,不断推进便民服务基层群众延伸。

3、创新监管措施。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不断推动涉企信息统一集公示工作长效化、制度化,积极构建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共完成企业年报58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6户,“双随机”抽查161户。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实施细则,清理限制企业公平竞争的现行政策措施,依法查处、纠正各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党建促发展”和营商环境问题征集活动,全面收集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回应市场主体需求,形成了政企互动的良好局面。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制度、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已集数据约420余条。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天星街道办召开了街道办执法体制改革专题会议,充实和完善街道办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充实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机构常态化,人员专业化,业务规范化。

  2、不断推进规范化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整顿规范活动,对6个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顿规范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内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综合运用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等监督手段,持续规范执法办案,发《关于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通知》,开展街道办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大调查,制定“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集中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六、强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的决议决定,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按时办复率达100%。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工作动力,促进政府依法履职和行政效能不断提高。

2、切实强化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联席会议。积极推动“专项审”与“结合审”的统筹方式,全面接受县有关部门审计监督和巡察监督,对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收支账务、扶贫资金、专项资金等实行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政府投资项目等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整改方案

3、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健全重点领域公示栏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从项目审批到项目实施,全程可追踪。街道办官网共公示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83条,重大项目决策类信息17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类信息31条,梳理完成16个重点领域公开项目。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全方位多层次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七、聚焦平安天星建设,开创社会治理新局面

1、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严格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健全完善信访和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设立天星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实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模式,实现信访和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支持专业调解组织发挥优势,推进各类纠纷提前预防,促进多数矛盾以非诉讼方式化解。2021年,天星街道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384件,成功调解384件,成功率达100%。司法所、派出所加强协作,以“共防、共建、共治”为目标,不断提进“两所”联动工作,坚持矛盾纠纷联调,特殊人群联管、平安乡村联建“三个联动”,两所联合共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6件,排查矛盾纠纷24次,开展法治宣传2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6万余人,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确保了平安建设有力推进。

2、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天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印发《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普法进社区(小区)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部门联动开展“法律进社区(小区)”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普法实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依法治理和法治示范创建为抓手,累计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309余场,“以案说法”等10期,发送普法宣传短信1400余条“七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县、市检查验收。全力推进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完成对部门和村社区普法验收,努力开创依法治理新格局。

3、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规范化建成了天星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0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100%,在全市人代表交叉检查中,天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绩成效跻身,受到了市、县领导好评。推广村群众可使用APP在线法律咨询、“点单”法律服务,让APP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法治管家”,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米”。推进“法治服务乡村振兴”,天星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命名为“全省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司法所”。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精准扶贫户援助案件4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天星街道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执法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还需要不断加强。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起步之年,天星街道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标补短、攻坚破难,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以更大力度推进街道办职能转变。继续坚持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和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切实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大法治督察工作力度,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是以更大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亮证执法。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让执法用权不再任性。

三是以更大力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县委的“六个之治”为引领(志、自、治、止、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

四是以更大力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普法责任制,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纵深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建设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普法守法和依法治理深度融合,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中共渠县天星街道工作委员会 渠县人民政府天星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