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非法用工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怎么办?维权方案请查收!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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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要找正规的企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因为如果遭遇用人单位非法用工也没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那么一旦发生事故,员工是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哦!!!
如何确定是否属于非法用工单位的伤亡人员呢?
一类情况是无营业执照或者没有经过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是患上职业病的职工。还有就是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都属于非法用工单位的伤亡人员。
"非法用工发生事故,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 一次性赔偿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非法用工单位必须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包括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赔偿金的数额,应当在受伤害人员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坚定后确定。
遭遇事故或者职业病造成伤残的,经过劳动能力坚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10个等级)赔偿金额有所不同,最高金额可达非法用工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6倍;
遭遇事故或患职业病不幸死亡的,非法用工单位应该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转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