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渠县临时救助标准、申请办理程序
来源:渠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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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助对象及范围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等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
3.县政府认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救助标准
1.发生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巨大,视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1000-3000元。
2.对患重特大疾病住院,经医保局报销以及各类保险、救助措施落实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较大的,视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1000-3000元。
3.对困境儿童,视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1000-3000元。
4.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视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500-2000元。
申请救助家庭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临时救助,但全年救助不超过3000元/户。同一事由一年内不能重复救助。
三、救助程序
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后,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咨询电话:0818-7204677(渠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