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众参与 > 提案议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

渠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2-22     点击数: 人次

渠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10月25日在渠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渠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董之平

 

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渠县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情况,请审议。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维护人民利益、当好忠诚卫士,是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2018年以来,县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主动把监察工作放到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中定位谋划,依法履行监察专责,紧盯民生痛点堵点,聚焦重点难点,坚决整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全县群众满意度评价连续6年居全市第一。

一、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以政策落实为抓手,惠民利民,铺好振兴传送带。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事关发展成果共享,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县监委落实监督首责,围绕重点精准监督、靶向发力,切实保障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一是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等活动,向130个贫困村全面派驻监督员,以作风攻坚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发放、驻村帮扶实效等,对415个村社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推动“六个一批”“两不愁三保障”等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推动全县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二是护航乡村振兴蹄疾步稳。县监委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以“乡村振兴·清廉同行”系列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135”监督执纪行动(“1”即:坚持“乡村振兴专项监督”一条主线,“3”即:突出“村级公开、‘三资’监管、‘一卡通’运用”三项重点,“5”即:抓牢“小微权力清单、基层监督力量、典型问题查处、清廉村居建设、廉洁宣传教育”五项举措),提级监督30个村(社区),督促完善惠民制度机制20个,坚决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不返贫。三是保障惠民惠农资金到户到人。从2018年开始,持续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严格落实“三盯”“四公开”,严厉打击侵占、克扣惠民资金等行为,督促258人主动说清问题,退还群众和上交财政176万余元,处理处分35人。坚持“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全域实行“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直发,真正确保了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二)以诉求解决为路径,化解民怨,架起干群连心桥。问题有没有解决,解决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直接影响全县群众满意度。县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推动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以实际行动赢取群众好口碑。一是扑下身子听民意。2019年以来,连续4年协助县委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脱贫攻坚结对帮扶等,督促全县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地问需于民,收集群众有效诉求14.8万余条,同时以群众投票确定每年集中整治的事项,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二是广开言路寻民策。在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中,坚持问计于民、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通过召开院坝会、开辟线上专栏等方式,广泛问计问策,吸纳民智,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同时,打好及时交办、专项督办、重点回访“组合拳”,督促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585件次,从中梳理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用心用情解民忧。坚持群众的事情“马上办、抓紧办”,围绕县委确定的37件民生实事、人大票决的10件民生大事、“五难”问题治理、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等群众反应强烈、需重点推动解决的事项,每月制发督办清单,以专项监察、交叉检查、“回头看”等方式精准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以治理提升为要领,久久为功,重拳出击护民生。坚持办案引领,把“三不腐”一体推进理念贯穿服务群众全过程,以实实在在的查处震慑,取信于民。一是深入打伞破网,维护公平正义。县监委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集中力量、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挖根治,啃最硬的“骨头”,“打伞破网”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以来,立案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腐败案件12件67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县社会环境为之一新。二是坚持系统施治,整肃行风政风。制定《关于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紧盯教育、医疗、住建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再监督问题清单、问题线索、主动说清问题”四本台账,持续用力找问题、补短板、促规范。查处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常态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各级各部门挖根溯源、建章立制,推动行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三是专注信访化解,理顺群众心气。深入开展“千名监察干部进万家”活动,全体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每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基层走访,听取群众心声,收集群众诉求,解决实际问题。针对重复访、越级访等信访问题,采取“穿透式”化解工作法,先后对18个乡镇开展重点治理,化解重复信访举报问题42件,重复信访举报案件逐年下降。严格落实信访举报“两告知、两反馈”机制,告知受理办理情况454件次,反馈处理结果416人次,公开反馈40余场次,群众对反馈结果满意率达95%以上。

(四)以优化服务为核心,惟实励新,助推高质量发展。坚持推动发展与严明纪律并行并重,在事关发展全局的痛点、堵点、难点上动真格,推动服务能力大提升,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清淤护航”营商环境坚持优化政务服务为切入点,出台“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监督保障“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改革,创新推行营商环境“三员一点”制度(护航员、观察员、体验员和监测点),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站点32个,开播“营商环境局长谈”13期,走访解决企业困难135个,立案查处“清而不亲”“亲清不分”人员8人,相关做法被新华社宣传推介。二是从严整饬干部作风。评选“骏马奖”16个、“海马奖”7个,双向激励干部改作风优服务。2020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起127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2件219人,处理处分共161人。协助县委开展机关干部“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发现问题43个,查处52人,通报典型案例4起5人;创新开展“五盯”专项监督,扎实开展“窗口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查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优亲厚友等违规违法行为73件104人,有力净化行业行风。三是全力唱响清廉之音。坚持发挥“党的喉舌”作用,接续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动党风廉政建设巡展、“清风廉韵”巡演等活动,运用“廉洁渠县”网络平台、电视专栏等,广泛宣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成效。依托37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415个村(社区)代办点,“点题”公开惠民富民政策。连续开播“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9期,直击问题本质,逗硬揭短亮丑,曝光问题28个,追责问责83人,群众参与感、知晓度、满意率不断提升。

二、工作初步体会和存在问题

全县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关键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关键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武装和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市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关键在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保障,关键在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回顾过去,我们学思践悟,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做好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根本在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监察工作全方面、全过程,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党的惠民富民政策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自觉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上率下,全员全域,推动党的大政方针在基层落地落实。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立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期盼作为出发点,对触及群众痛点、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高度重视、及时回应、严肃查处,以整治实效回应群众关切,促进共享共治、公平正义,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必须从群众需求出发,从群众最期盼、最关切、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坚持群众反映什么、反对什么,就坚决整治什么、纠正什么,从“小切口”着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突破,切实把反腐利民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四是必须坚持法治思维。监察机关是执法机关,依法依规是履职的根本标尺。必须严格依据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整治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实事求是开展整治,查办问题审慎稳妥,执纪执法不偏不倚,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是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置身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把握好力度、时机、节奏和效果,突出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必须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准确把握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二者关系,扩大监督综合治理效能,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顽固复杂,个别干部对待群众不贴心、解决问题不用心,个别重点行业领域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消耗了群众的认同感和信任度。二是一些老问题还未有效解决,新问题又在滋生,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住房、环境等领域问题反映较多、诉求突出。三是一些单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还不够严实,综合治理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违纪违法行为隐形变异,查处难度较大。四是基层监督量大面宽,监督力量还较薄弱,监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监督方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对乡村振兴、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掌握不全面,监督发现问题能力不足,一定程度制约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必将有力促进全县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得到更加有效的整治。县监委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围绕全县现代化建设大局,全面履行监察职能,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务实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更多公平正义。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更强力度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挥监委政治机关职能作用,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定期督导、常态督导、跟进督导,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特别是加强对“十四五”规划中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人大票决的10件民生大事、37件民生实事和在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等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诉求,督促好、推动好、治理好、解决好各类问题。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法治思维强化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反馈发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法法衔接,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持续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三)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期盼。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重点整治粮食购销领域、“窗口腐败”等涉及民生利益领域相关问题。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重大案件查深查透,坚决清除向群众利益“伸黑手”“动奶酪”的腐败分子。进一步完善诉求台账、整改台账,督促抓好诉求整改,定期督导通报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实际解决。

(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机制。加强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统筹衔接,强化与组织、宣传、政法等党委工作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一体贯通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廉洁渠县”公众号、“阳光问廉”节目等监督作用,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让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真正落地见效。

(五)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以铁的纪律锻造监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落实省纪委监委“两加强一提升”三项工作和市纪委监委“五大工程”部署,着力提高监察干部查办案件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加大专业型人才引进力度,强化干部选拔交流,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机制,严守监察权力边界,坚决防治“灯下黑”。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县监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推动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上新台阶,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幸福渠县建设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