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水务局委员会渠县水务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渠县水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渠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完成2023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学法用法。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水务局党委(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部署开展本单位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参与学习100余人,实现全局干部全覆盖;三是通过党委(扩大)会、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学习系列规范性文件,主要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营造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氛围和提升法治意识。
(二)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政策法规股牵头负责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股室配合,确保此项工作得以全面开展。
(三)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等宣传主题,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单位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
(四)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及行政职权划转的实际情况,对涉水权责清单进行进一步梳理,对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人员名单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为群众服务并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亮证,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主动向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主动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和违反法律法规及当事人享有的各种权力义务。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做好文字记录的同时,充分利用配备的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手机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及对非法采砂设备的登记保存,对妨碍行洪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重大财产权益现场执法活动实行全程音像记录。通过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积极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水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五)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放”的力度持续加大、“管”能力不断增强,按照县级部门联合或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部署,我局积极制定“双随,一公开”抽查方案。我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涉及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岸线管理等,需对水利工程违规修建或侵占、用水单位和用水户节约用水、河势稳定影响、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管。按照“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由实施检查任务的执法人员及时将随机抽查的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公示系统,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3年,我局集体约谈违规行为5起、发现违法苗头并立即纠正23起。
(六)依法完善“法治账图”
我局积极推进“法治账图”模式,强化职能职责。一是坚持以“三定方案”为依据,结合职能职责和单位实际,确定岗位18个;二是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单位、部门和岗位三级法治台账27册;三是突出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内容、法定时限和法律责任,绘制岗位法治导图33张,把关键内容、操作要求和主要风险点都点明点实,把法律追责情形和违法后果悉数标注,着力形成依法行政的导引图和工作指南。通过创建和实施“账图模式”,将法律依据、法律要求和法律责任,细化落实到岗位、到节点,把权和责捆绑在一起,把法、岗、事、人粘连在一起,强化权从法来、事由法定、人必依法、岗必依法,有效推动了职工学法,形成了“学法律就是学业务、抓法治就是抓规范”的自觉;激发人人敬法,从思想上筑起了抵制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堤坝;提升了单位守法,有效规范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
(七)强化河湖管理。一是认真落实河长巡河制度,做好河长巡河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各级河长通过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巡河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强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采取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等多项举措,围绕河湖“四乱”等重点开展工作,全面提升全县水环境质量。三是坚持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全面检验各级河长与责任单位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履职情况,紧紧围绕党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市级河长制专项巡查问题、河湖“清四乱”问题等整改落实情况,全面了解各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八)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遵守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作风纪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若干规定。
(九)加强信访工作。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把办理群众信访诉求作为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通过现场走访,调查核实、电话回访等方式,详细了解群众诉求目的,对于合理诉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抓好落实,对于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十)聘用法律顾问。我局一直坚持聘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极大地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水行政重大决策和决定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有效防范了水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十一)依法开展水资源监督管理。对非法打井、取水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目前未发现生产经营单位非法打井、取水现象。
(十二)依法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持的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河道管理行为,依法行政,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二是对水土保持未批先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复核检查,建立整改台账,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推进法治建设理论学习不够,对推进法治政府重要性在工作中的体现不够。二是法治宣传工作覆盖面窄,水行政法规宣传活动开展不深入。
主要原因: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二是专业的行政执法培训较少,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
三、2023年度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一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履行水利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法治建设与水利建设同推进。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水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2023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4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三是领导带头学法守法。2023年召开党委会2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重点对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加依法决策能力,形成领导带头学法、干部自觉学法、全员共同守法的良好局面。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执法能力,全面提升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二)着力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管
按照“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执法队伍作用,加强对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岸线等的执法监管,实现涉水多领域执法全覆盖,大力推行“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机制,持续做好水行政执法监管,切实维护水事正常工作秩序。
(三)着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日常执法实践中,利用执法巡查、案件查处等时机开展普法活动,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重大水事节日契机,丰富“法律七进”集中宣传活动形式和内容,深入社区、学校、农村、相关企业、涉水建设项目等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中共渠县水务局委员会 渠县水务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