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即日起集中规范整治“老头乐”
来源:达州晚报
发布日期: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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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决定从2024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达州市中心城区开展“老头乐”电动(燃油)三、四轮车集中规范整治。
据悉,此次集中规范整治重点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低速电动(燃油)三、四轮车;低速电动(燃油)三、四轮车销售企业从事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对低速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进行非法改(拼)装;驾驶无牌无证、改(拼)装、报废电动(燃油)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整治范围:石龙溪立交—元九大道—巴山大剧院—环城路嘉莲路路口—环城路—汇通大道—G65达州南站—高新区三号干道—南国大道—小河嘴大桥—犀牛大道—犀牛大道达宣快速通道路口—G65徐家坝站—徐家坝路—石龙溪立交桥合围区域内。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其中: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自行清理阶段。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的企业进行转产、申请变更销售产品范围;对符合车辆产品目录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由车辆所有人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对不符合车辆产品目录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由车辆所有人自行处理。
2024年7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2024年12月1日起为常态管理阶段。严禁在达州市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相关标准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严禁对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进行非法改(拼)装;严禁驾驶未注册登记、非法改(拼)装、报废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