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关于市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8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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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财政局:
现将梁远芳代表在市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财政投资绿化园林管护投入的建设》(第189号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建议内容
1、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各项目建设村绿化园林管理工作;2、固定预算绿化园林管理与维护的资金,由项目建设村负责实施绿化园林的管理与维护,每年由财政与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村绿化园林进行考核,考核细则由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
二、建议内容回复
一是目前我县村级绿化园林设施较少,专门设立园林管理岗位条件不够成熟,在县级财力保障能力内设立专项园林管理绿化专项经费可行性不强。二是我县在年初预算时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足额预算保障了每个村的运转经费。其中办公经费2万元/年、运行经费5万元/年。除办公经费和运行经费外另还按30万元/年基数加上户籍人口13元/人的标准预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对村(社区)追加预算了“村社区能力提升”专项经费300万元,均可统筹用于园林绿化管理相关工作。下一步如确需增加村级园林管理经费投入,县财政将按相关部门规定,根据财政承受能力予以保障。
渠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
(联系人:县财政局吴永刚1838488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