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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达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4-07-11     点击数: 人次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办法》指出,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实施,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期为2023年到2027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妥善处置欠薪案件质效、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办法》明确,考核工作按照县(市、区)自查自评、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暗访抽查、综合评议等程序进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照考核方案及细则,对考核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自查,填报考核自查表,形成自查报告。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考核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实地核查,并结合第三方评估、暗访抽查等情况,评议各地工作成效。(谭楚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