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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实】渠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2024年公租房第一批次暨新就业无房职工实物配租方案

来源:渠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8-05     点击数: 人次

为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难题,我办于2024年1月启动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程序,截止6月底共有35户新就业无房职工通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渠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渠府办〔2023〕81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渠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会审、公示,最后确定35户无房职工为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保障对象。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配租方案如下: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为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未满5周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共计35户。

二、配租房源

本批次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的房源为,科华 f 君悦湾、迎宾1号B区、科华 f 南城印象等楼盘配建公租房,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每套面积为50平方米,配租房源共计35套。

具体为:

科华 f 君悦湾:    

 14-1-29-5  14-1-19-6  14-2-14-4  14-2-15-4  14-2-24-4  14-2-14-5  14-2-15-5  14-2-16-5

迎宾1号B区:

   11-7-5  11-15-5  11-18-5  11-25-4

南城印象:

 4-2-6-4  4-2-17-4  4-2-18-4  4-2-19-4  4-2-20-4  4-2-21-4  4-2-27-5  4-2-28-5  4-2-29-5  4-2-30-5  4-2-31-5  4-1-2-4  4-1-9-4

北辰名著:

2-24-7  2-17-6

育才家园:

B-2-6  B-8-6  B-10-6

迎宾1号A区:

D-5-4  D-17-4

华强阳光:

2-8-3

屹烽名府:

2-1-3-4-1  2-1-3-4-2

三、价格标准

以发改局定价为准。

四、配租原则:

1、配租房号一律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    

2、配租对象取得配租资格后30日内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3、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后,将不再享受租赁补贴。

五、配租流程

1、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住保办领取抽签入场券。

2、确认身份: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及入场券进入会场确认抽签人身份。

3、抽取选房顺序号:按照入场券顺序号抽取选房顺序号

5、抽取房号:按照选房顺序号抽取配租房屋的房号,并逐个登记后由抽签人签字确认。

5、凭房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住保办缴纳相关费用、签订租房合同,凭合同到公租房小区物管处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及相关资料。

六、时间地点

本次配租活动,在渠县住建局5楼大会议室进行。

时间:2024年8月8日    上午9:30

七、注意事项

1、因场地限制,每个申报家庭仅限一人参加抽签仪式,申报人因故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其家庭成员代为参加。

2、参会人员不得高声喧哗或无理取闹,必须遵守会场秩序。    

3、抽取顺序号和房号时,每次只能抽取一个号码,严禁弄虚作假或重复抽取。

5、抽签过程全程接受公众监督,对抽签过程有质疑,抽签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县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5、所有入住家庭都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住手续后方可入住,不服从管理或不遵守管理规定者,将取消其配租资格。

6、配租对象对分配的小区、户型和楼层不满意,拒绝或放弃入住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名单附后)

          

                                      渠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渠县公共租赁住房

2024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实物配租第一批次合格人员名单

刘昀玮
刘 霞
吕美学
段 帅
梅 迁
褚希中
赵姝婷
熊 莉
王 帅
刘 园
赖伟豪
李 浩
陈 鑫
李梦思
向鸿荣
谭江龙
赵 彬
肖莎莎
彭祉莹
田旌冶
张晓龙
谭惠丹
周家富
李志强
余其锋
李鸿国
胡佳辉
龙 洋
庞 郢        
朱博文
赵虹静
康正熙
彭 泉
吴蕙娥
陈 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