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2023年财政总决算和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9月3日在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渠县财政局局长 徐攀
渠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县政府委托,现就渠县2023年财政总决算和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23年财政总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767万元,为预算的114.42%,同比增长23.5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380万元,占比31.53%;非税收入完成159387万元,占比68.47%。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9676万元,为预算的101.23%,同比增长19.5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268万元、国防支出64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351万元、教育支出1402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8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1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3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490万元、农林水支出1544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973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57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08万元、金融支出19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0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75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58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986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9万元、其他支出3687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76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25871万元(含返还性收入967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08455万元、调入资金202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7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1161万元,总收入为98145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9676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032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9895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67万元、年度支出总额为959725万元。收支品迭后,全年结转结余为21728万元,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按省级财政结算事项批复,与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增加30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了资源能源型地区减收增支补助3044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38万元),支出总量增加13万元(上解支出增加了身份证工本费10万、新入职消防员培训经费3万),主要是根据与上级财政结算事项清理结果进行调整。
转移支付收入情况。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25871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4702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5980万元、结算补助4529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38788万元,全部用于“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84775万元及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3752万元用于“保基本民生”等支出。专项转移支付15466万元用于工业发展、交通运输、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专项项目支出。
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结转结余资金2172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44万元、教育支出104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9万元、农林水支出736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92万元、金融支出6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12万元、其他支出483万元。
重点支出情况。农林水支出154464万元,同比增长16.02%;教育支出140215万元,同比增长2.65%;科学技术支出1688万元,同比增长19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96万元,同比下降0.93%;交通运输支出49739万元,同比增长76.77%;卫生健康支出69199万元,同比增长6.9%。
“三公”经费情况。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47万元,同比下降3.23%,其中: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9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424291万元,同比增长2.71%,上级补助收入819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54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529万元,年度基金收入总额为5514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70544万元,同比下降5.25%,债务还本支出35900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年度基金支出总额为526444万元。收支品迭后,年末结转结余24970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与向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无变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8万元,收入总额11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8万元,调出资金220万元。收支品迭后,全年结转结余为656万元,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无变化。
(四)2023年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我县纳入债务系统锁定的债务年初余额为139246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57359万元,专项债务835102万元。当年新增债务223855万元(包含再融资债券),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08455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15400万元。当年偿还债务134855万元,其中:县级财力还本6600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128255万元。截至2023年末,我县纳入债务系统锁定的政府债务余额为148146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66859万元、专项债务914602万元,未超过债务限额。
以上2023年县级决算,请予审查批准。
二、落实人大决议和执行财政政策情况
2023年,全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算决议,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坚持落实过紧日子举措,加大重点民生保障,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圆满完成收支任务,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坚持政治统领以财辅政。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全面加强党管财政、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意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守正创新、踔厉奋发推进财政事业发展。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财政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主动公开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财政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二)拓展财源提升财政收入。一是狠抓收入征管。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征缴预算收入,提高收入质量,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实现量的不断突破。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向上衔接汇报力度,抢抓政策机遇。2023年全县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完成56.93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9.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95亿元,专项债券8.61亿元)。三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共收回存量资金4.03亿元进行财政统筹安排,有力弥补财政收支缺口,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四是多方培植新型财源。持续壮大各项重点产业支撑,2023年实现工业税收2.91亿元,同比增长59.02%;坚持把最优质、最具增长潜力的资产(资源)配置给国有企业,不断壮大国有企业实力,为培植财源提供新动能。
(三)全力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三感一度”。全年安排民生支出超60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70%以上,优先统筹“三保”支出,大力发展教育、卫生、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严格执行养老、低保、医保等提标政策,切实保障基本民生问题;投入8.24亿元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扎实办好28件市级民生实事,民生环境持续改善。
(四)有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筑牢“三农”保障,全年乡村振兴资金投入23.05亿元,同比增长15%,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务和生态环境等方面支出;积极兑付普惠金融奖补和农业保险补贴0.5亿元。持续开展助企纾困,全年退税缓税、减税降费1.84亿元,减少企业负担;全年安排县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0.93亿元,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实施房产企业资产并购贷,累计撬动金融资金0.6亿元,助力房产企业度过寒冬。投入4.91亿元,统筹用于加快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及品质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
(五)全面强化财政体制改革。出台《规范财经秩序加强财政管理若干措施》(渠委办文〔2023〕61号),进一步规范了收支管理、预算编制、政府过紧日子、绩效改革、专项资金使用等,使财政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着力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深度融合,对重点项目进行事前评估,2023年重点评估项目18个,评估金额1.33亿元,评减金额0.54亿元,综合评减率40.36%。对行政事业单位专项经费在全市率先实行专家会审制,审减金额2亿元,审减率20.52%,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扎实做好县属“国企三级架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优化企业内设机构设置,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纵深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整合现有资产系统、债务系统、部门预算系统、决算系统、报表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全面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大幅提升财政工作效率。
(六)严守底线防范化解风险。压实“三保”责任,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常态化落实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各项风险指标有效控制在警戒线以内。持续强化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暂付款规模明显下降,做到零新增,强化库款保障能力,严守库款保障底线,防范支付风险和清算风险。
受国际国内复杂形势影响,2023年的财政步履维艰,收入增长难、支出保障难、风险防控难,面对如此困难局面,仍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关键在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县人大预算工委对此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包括: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增长动能不足;财政支出格局固化,资金分配零散,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有待强化;财政资金预算约束作用不强,一些领域资金绩效偏低;财政统筹能力不足,理财行为不够规范,运行风险逐步显现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县人大预算工委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4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6203万元,同比增长18.78%,完成年初预算的64.9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0053万元,同比增长12.56%,占比24.1%;非税收入完成126150万元,同比增长23.73%,占比75.9%。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5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1%。从支出分类情况来看:教育支出88334万元,增长15.27%;科学技术支出549万元,增长32.93%;卫生健康支出29023万元,增长26.66%;交通运输支出37738万元,增长25.93%。
2.政府性基金预算。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9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2%,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11668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64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安排730万元,1-6月收入执行为0万元,支出执行0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本收益集中在下半年上缴。
(二)“三公”经费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65万元,同比减少36万元,下降11.96%。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三)减税降费情况。
2024年1-6月全口径税收收入7.97亿元,同比增长10.2%,其中县级税收收入4.01亿元,同比增长12.3%。1-6月,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5488万元,占税收收入的6.9%。
(四)2024年预算批复及公开情况。
2024年6月27日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渠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目标。2024年7月9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关于渠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7月1日县财政局批复了部门预算,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于7月20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算信息。
以上是我县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四、2024年上半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收入预算,提升收入水平。
一是科学编制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以零基预算为基础,以“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的原则,全面落实中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做到资源统筹、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编制2024年财政预算。二是加强收入征管。县财政继续不断完善和落实新常态下财政收入稳增长机制,采取切实举措狠抓收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加大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力度。1-6月全县税收完成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6203万元,同比增长18.78%。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财政主动作为,牵头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围绕国、省鼓励扶持的关键领域,科学谋划、创新思路跑项争资。截至6月30日,向上争取资金完成51.12亿元,争取总量居全市第二位。
(二)保障重点支出,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强力保障“三保”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保障“三保”,坚持“三保”支出优先,2024年全县“三保”支出预算安排36.7亿元,1-6月实现“三保”支出20.57亿元,预算执行进度达到56.05%,切实保障“三保”需求,增进民生福祉。二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2024年坚持民生优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难题,1-6月,全县民生投入达28.47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达到70%以上;投入3.16亿元用于推进全省30件民生实事执行,大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三是落实重点领域投入。2024年1-6月教育支出8.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亿元,农林水支出6.6亿元,粮食安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耕地保护、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等党政同责领域投入2.2亿元。
(三)深化绩效管理,提升资金效益。
一是制定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将各单位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现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全覆盖。二是加强绩效评估。从数量、质量、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三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四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政策和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五是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指导各部门(单位)对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对重大民生领域进行系统性绩效评价,深度融合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
(四)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对发现的违规操作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国库集中支付要求进行核实处理和整改。二是做好专项核查工作。围绕我县财会监督工作重心,重点开展了“一卡通”专项核查、预决算公开、单位内部控制、会计信息质量、农村“三资”、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等9项专项核查,发现部门、乡镇(村)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9个问题。三是注重财政评审。截至2024年6月财政评审项目205个,送审总金额93563.46万元,审定金额78655.94,审减金额14907.51,综合审减率15.93%。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截至2024年6月底,全县政府采购18次,实际采购金额2901.42万元,比预算数3285.70万元节约资金384.28万元,节约率11.7%。
五、2024下半年财政重点工作计划
上半年,扎实做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不稳固,财政收入质量亟须提高,增长动能严重不足;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保”及重大项目保障仍需加强;财政运行极为困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力巨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收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收入组织责任。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收入征管,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完成财政收入增长预期目标。二是持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按照2024年向上争取任务,进一步加强统筹能力,坚持周汇总、月调度,确保向上争取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培育壮大新的收入增长点。持续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培育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大盘,确保收入源头不减。四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及时收回预算结余资金进行财政统筹安排,弥补财政收支缺口,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效益。
(二)聚焦重点,持续加大民生投入。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加快转移支付分配及预算执行进度,不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领域的投入,使民生福祉得到及时、充足的保障,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总支出的70%以上。围绕区域教育中心建设,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加快补齐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健全财政助推防返贫机制,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深化改革,持续规范财政管理。
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坚持落实过紧日子各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庆典和展会活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八项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执行中预算追加。加强绩效引领,持续完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施重点评价,开展绩效监控对各部门进行监督。大力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围绕专家评审、论坛展会活动、政务信息化项目维护费用等制定支出标准,提升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继续开展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建立健全动态清缴机制,防止资金闲置和浪费。
(四)防范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一是加强“三保”执行监测,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二是牢守库款保障底线。每月按库款支出水平测算库款保障系数,严守库款保障底线。三是严格国库资金管理,强化直达资金管理。四是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完善债务管控化解机制,坚决遏制政府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防范债务风险。五是加强财会监督,完善资金全过程监管,构建“五个层次”并行的财会监督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5、2023年渠县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明细决算表.pdf
6、2023年渠县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决算表.pdf
7、2023年渠县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基本支出决算表.pdf
14、2023年渠县重大政府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决算表.pdf
16、2023年渠县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转移支付明细决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