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 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
2024年,渠县发改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大力指引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为出发点,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县发改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学习,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县发改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并纳入全局“八五”普法工作任务中,落实局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二是认真落实《渠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抓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把与发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培训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次,共计120人次。三是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对2024年学法考法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线上学习,学习达标率100%。四是落实政府部门领导班子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组织县发改局领导班子在通川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活动一次。五是高质量完成“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并按期回复“复议意见书”,回复率100%。
(二)扛牢工作职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力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将县发改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在局党委会上进行决策。按照县发改局“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工作,着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行政执法,用好县发改局法治账图引领作用,规范法治政府建设行动。
二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要求,县发改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职权职责法定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工作;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归集监管,运用信用信息至各行各业。三是做好县发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认真撰写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渠发改党委〔2024〕17号),2024年3月在渠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发改委报送。
(三)规范行政决策,理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二是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到法治工作中,保障法治工作规范有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共计2件。三是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清理出2个文件需要修订部分条款,目前正在修订中。
(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一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招投标市场。全面清理县级招投标文件,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全面使用全程电子化招标,绝大部分项目实现了不见面开标,暗标评审系统正式运行,“评定分离”办法持续推进,投标单位自行采用保单或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落实信用良好的企业采用差异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政策。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社会信用数据归集工作,持续做好信用信息录入工作。2024年度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4279438条,其中“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61714条,其他信用信息4217724条。及时核查、回复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件共74件,其中市长12345热线72件,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1件,县信联办反馈1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五)加强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坚持以制度管人,依规矩办事,严格按照局机关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发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自查2023年1月1日以来项目招标项目156个,自查比例超过30%,发现问题12个,均已全部整改完成。2024年县发改局行政执法总数183件,其中行政处罚1件、行政许可2件、行政检查28件、行政确定152件。三是积极组织单位职工考取执法资格证。2024年报名执法资格考试1人,通过1人,通过率100%,目前共有执法人员17人。
(六)夯实配套制度,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质效
一是督促县发改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成为尊法、守法、执法的好公民。二是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积极接受县政府下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渠府复不〔2024〕14号)和行政复议意见书(渠府复意见〔2024〕2号),开展整改工作,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三是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县发改局作为被告配合通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应诉案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的行政裁定书(2024川1702行初26号),裁定结果为驳回原告诉求,原告未进行上诉。
(七)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是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持续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改造,打造安全稳定的电子政务外网环境。加强新建机房管理,严格外网地址管理,确保出现网络安全事件可溯源。加快安全防护覆盖,协调移动、电信、联通将渠县至达州主干线全部接入机房,逐步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安全防护能力全县覆盖。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报表通试点工作。借助数字乡村建设,在渠县清溪场镇开展“基层数据报表通”试点,可在报表通中自助配置报表,系统自动抓取数据,避免频繁向基层一线要报表,切实减轻基层政务压力。目前,正在全县推广基层报表通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助企纾困活动。持续开展2024年度达州市数字化项目奖补申报,指导相关企业按照新的申报流程开展申报工作,争取获得更多市级层面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宣传教育以搞讲座、做试卷、发传单等常规动作为主,缺乏深度和广度,以案释法教育少,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事项涉及招投标、粮食购销等领域,多个领域执法需要调剂其他岗位执法人员,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县发改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并纳入全局“八五”普法和“法律七进”工作任务中,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系统研学精神实质,精准把握核心要义,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统筹开展发改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工作推进进程。作为发改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好学法、用法、守法表率,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自觉把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发挥法治对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严格按照要求将县发改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在局党委会上进行决策。优化县发改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将岗位法治总导图、依法行政重要论述、涉及发改工作重要法律法规等文件张贴公示,方便各类人员查阅、学习。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用好县发改局法治账图引领作用,规范我局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八五”年度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开展“法律七进”、“法治之窗”活动、“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发改工作法律法规宣传,先后发放宣传手册约5000余份,培养了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习惯。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发改局将不断对标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找差距、抓落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不断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不断强化决策责任,保证决策质量,不断提高全局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奋力推动全县法治环境不断提升,不断优化,锚定“三高地、三福地”的发展定位,以昂扬姿态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渠县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1.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机关法治建设再深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用好典型案例分析改进行政行为,推动源头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深化政务公开,依法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
2.抓实宣传教育,助力全民法治素养再提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开展学法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庭审旁听,深化法治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根据人民群众对发展改革法治宣传工作的新需求,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3.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效能再提高。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加大招投标、粮食流通、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大调查,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中共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 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