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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渠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31     点击数: 人次

政策文件:《渠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一、政策背景

  近年森林草原火灾频发,部分极端天气增加火灾隐患,需通过命令明确防火期、高火险期及管制措施政策依据,遏制群死群伤事件,防止火灾危及林区村屯、基础设施(如电力、通信设施)及重点目标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四川的地方性森林防火条例,地方政府需依法强化防火职责

三、主要目的

  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如森防指统筹),加强预警响应、督查检查及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通过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等手段严控野外违规用火,减少人为火灾风险

  四、主要目标

 防止火灾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五、重点内容

  1.森林防火期2025年全县森林防火期为11531日,其中21日至5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2.森林防火区全县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向外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

  3.禁火令发布情形: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县人民政府将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和禁火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4.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一是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出现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等人为风险;二是农林生产、焚烧疫木等行为应该严格遵照申请批准流程

  5.加强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管控: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检查站(点)代为保管,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火车、机动车等司乘人员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

  6.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优化完善保障体系。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火情监测,保持防灭火设施和装备完好有效,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补充蓄满消防用水。各类扑火队伍要加强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前置扑火力量、装备和物资,靠前驻防、带装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