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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渠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渠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6-11     点击数: 人次

​  政策文件链接: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图读懂《渠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101号)文件要求,渠县农业农村局、渠县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渠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必要性

  (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特别是双季稻生产,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维护种地农民利益。强化正向激励,在保障耕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既得利益不受损基础上,鼓励多种粮、种好粮。

  (三)提升耕地地力水平。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与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相挂钩机制,保障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水平。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明确要求各县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依据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101号)等政策支撑。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按照省上相关文件规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范围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以2024年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为基数,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与当地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不断规范基础工作,及时共享退耕还林、公益林、非农业征(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数据,及时扣减不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确保补贴面积核实工作顺利推进、信息真实准确。

  (三)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以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面积为基础依据,严格核减林地、撂荒地等不予补贴情形后结合往年结转资金进行综合测算,制定补贴标准。2025年上级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910.8万元,上年结余0.102946万元,共计补贴资金10910.902946万元,面积90.02万亩,初步预测补贴标准为121.20/亩。最终兑付标准以本年度网上实际申报核实情况测算为准,若有结余资金转下年度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使用。

  (四)工作流程及时限主要按照组申报核实、村复核公示、乡镇(街道办)审核公示、县汇总兑付的程序,510日前,村组完成对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的申报收集和村级线上线下公示并上报乡镇,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521,乡镇(街道办)审核汇总后进行乡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上报县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汇总。61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根据本县资金总额、申报总面积测算补贴标准,报县政府审批后在审批系统上将补贴资金计算到户。620,乡镇(街道办)、村级进行两级公示,公示不得少于7天。630,县财政局划拨补贴资金到农业农村局委托代理银行(达州商业银行)专项账户;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照系统流程审核确认,补贴期号为202506代理银行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

  (五)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社等相关部门严格把握好信息申报、录入、审核、张榜公示等关键环节,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严格执行补贴发放规定,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省厅要求,文件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以县政府办的名义发文

       政策解读单位:渠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