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扎实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审判实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体现出新时代司法审判鲜明的人民性底色。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和建设幸福龙江作为重要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院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职责使命,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完成的每一项任务,无不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密切相关。黑龙江法院始终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作为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扎实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审判实践。
一、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中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筑牢为人民司法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审判实践,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黑龙江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理论指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树立了坚持人民至上的光辉典范。理论上的认同是最根本的认同,思想上的追随是最内在的追随。黑龙江法院坚持把学思想作为第一位任务,着力发挥理论指引优势。加强理论武装,从方式方法、考评监督、服务保障、建章立制等层面系统谋划路径、载体和抓手,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人民立场,引领干警深刻理解“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等根本问题,坚定初心航向。增强党性自觉,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打造“党旗红·法徽红”党建品牌矩阵,推动党性和人民性内在统一于司法审判全过程各环节,筑牢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抓实知行合一,时时处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六个必须坚持”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共同富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重要论述的实践逻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实践扎实落实到保障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上。
坚持政治统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202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在《求是》杂志刊文强调,“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黑龙江法院坚持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着力发挥政治统领优势。全面落实党管政法工作制度,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省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省委报告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专题调研和“为群众办实事”专项司法行动,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优化信息化和一站式服务供给,将党的宗旨、路线融入落实为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司法实效。推进政治业务融合建设,构建“五牢记五融合”政治业务融合建设机制,通过主体、组织、身份、责任、功能融合,实现政治和业务认识一体把握、问题一体解决、工作一体推进,把为人民司法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坚定法治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制度体系,具有显著优势。2025年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强调,“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黑龙江法院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着力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势。树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把抓实理念现代化作为基础工程,统筹推进思想建设、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开展“文化铸品”十项建设和新时代龙江法官“十个始终十个做到”职业素能建设,深化案件办理“八思八问”,引导“定分止争”“如我在诉”等司法为民理念内化为全体法官的价值追求,严防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最大限度减少“程序空转”,努力实现司法审判“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发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优势,坚持“两个结合”,传承发扬以民为本、礼法并用、明德慎刑等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精华,用好调解这个“东方经验”,增强用法治思维和群众智慧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水平。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作用,促进“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坚持和落实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做好代表联络和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立足审判实际为立法修法提供实践样本,确保司法权始终在人民监督下运行。
二、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彰显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为人民司法的时代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审判实践,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法治力量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善治。黑龙江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扛牢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全力维护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黑龙江法院以服务保障平安黑龙江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维护安全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专项行动,着力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统一起来,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统一起来。坚持刑事司法锋芒所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2024年以来,严惩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犯罪74件473人,“打财断血”190.9亿元。持续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拐卖妇女儿童、电信网络诈骗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打击力度,有力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统筹发挥刑罚惩治和教育功能,持续做实对高发领域犯罪预防治理,2024年重刑率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刑事诉讼案件同比下降9.4%。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健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化解处置机制,强化房地产、金融、劳动关系、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司法供给,在法治轨道上引导规范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
着力服务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黑龙江法院以服务保障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为抓手,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对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创新驱动领域司法保护,以最佳裁判方案做实解纷争、促合作、利发展。依法审理某新能源客车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实质化解企业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入选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努力营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开展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严防以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助力市场稳定预期、激发活力。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2024年盘活资产237.2亿元、稳定5049个就业岗位,促进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成功审理工大高新等5家公司破产重整案,该案是继北大方正、清华紫光后第3例大型校企重整案例,入选“全国破产经典案例”。以恢复性司法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成61个司法修复基地,用好补植复绿、固碳增汇等修复性举措,依法审理全省首例通过认购林业碳汇方式开展生态环境替代修复案,为全产业链绿色经济贡献司法力量。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与省司法厅、黑龙江大学共建东北亚法律查明中心,健全自由贸易区商事纠纷“诉调仲执”多元解决机制,服务向北开放新高地。
协力保障善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手段,更是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黑龙江法院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的有效抓手,探索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多元解纷机制,有效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2023年、2024年全省法院诉讼降幅分别为24.1%、13.9%,均居全国法院前列。加强诉非衔接,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入驻并实质开展工作,深化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381个人民法庭融入“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强化调解指导,对接1.7万个基层治理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指导工作由2023年的2.4万次提升至2024年的6.3万次,同比增长162.5%,有力推动人民调解组织、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更好履行纠纷化解职责。探索数字赋能,开发应用“龙法和”云法庭解纷系统,2024年“龙法和”线上解纷应用突破30余万次,诉前成功调解纠纷28.7万件,调解平台“三进”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抓实司法建议,认真抓好最高人民法院1—5号司法建议和黑龙江法院司法建议的反馈落实,反馈率由2023年的89.1%增长至2024年的98.3%,有力推动“小切口”服务“大治理”。哈尔滨市某菜馆诉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法院以司法建议防止“小过重罚”,入选“新时代推动中国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三、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彰显以人民为中心,恪守为人民司法的价值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审判实践,人民法院既要向前促进纠纷源头化解,也要向后做实定分止争,以公正司法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黑龙江法院始终聚焦建设幸福龙江,严格公正司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落实权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黑龙江法院以推进“如我在诉”为抓手,坚持民生所望就是司法所向,着力以法律关系的确定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守护人民生产生活权益,妥善化解教育医疗、婚姻家事、住房安居、劳动就业等民生领域纠纷13.3万件,公正审理“银行员工‘飞单’致储户利益受损案”“网购者滥用平台‘仅退款’服务案”等一系列群众身边典型案例,传递价值导向、引领社会风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权益,把司法保护融入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大格局,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075件1379人,建立41个青少年教育指导站,发出478份家庭教育令,2778名干警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让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强化立审执衔接,统筹推进判后督促、以保促执、交叉执行、终本清仓、积案清理、精准惩戒等系列举措,努力实现群众胜诉权益实质兑现。2024年,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比增长87.1%,执前调解案件同比增长54.8%,自动履行案件同比增长61.4%,宣判拒执犯罪同比上升32.8%,一年以上未执结案件降至0.04%,审限内结案率、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平均结案时间均优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
做实定分止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2025年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把“做实定分止争”作为重要内容,强调“公平公正是基础,释法说理是关键,人文关怀是更高要求”。黑龙江法院以定分止争为抓手,推动法官的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情感同频共振,扎实推进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和信访矛盾的个案实质解决和类案批量化解,努力做实司法审判这项“守心”工作。加强民事纠纷实质化解,诉讼辅导、释法答疑、司法调解31.6万人次,民事案件上诉率、“案—件比”等核心指标优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化府院联动,与省司法厅建立“1+1+N”会商机制,建立72家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共促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呈现诉讼案件下降、上诉率下降、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和行政复议收案率上升、行政诉讼调解率上升的“三降两升”良好态势。加强信访矛盾实质化解,落实信访法治化,做实“有信必复”,2024年,由“访”转“诉”同比增长72.8%,由“诉”转“访”同比下降4.9%。
抓实公正司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目的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进一步强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及《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都将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作为严格公正司法的关键内容。黑龙江法院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公正司法走深走实。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责任机制,健全176项权责清单,推动法官惩戒实质化运行。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院庭长案件阅核机制,2023年以来,院庭长带头办案45.2万件、阅核案件39.6万件,工作做法获评“黑龙江省政法改革典型案例一等奖”。强化数字赋能,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一张网”和“库网”融合建设,建成数字法院管理中心,深入拓展司法技术应用场景,让数字技术赋能公正司法。严格审判管理,依托数字法院建设,加快构建“全院全条线、全案全周期”的“大审判管理”格局,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健全“数据会商”“六清管理”“龙法面对面”等监督管理机制,对各审判条线进行5年业务数据分析,发出质效“体检表”64份,有针对性开展对下指导594次,切实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司法质效持续向好,在18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中,有16项位于或优于合理区间、11项重点指标全部同比趋优。
四、在锻造过硬法院铁军中彰显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为人民司法的能力本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审判实践,人民法院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跟上和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更高需求。黑龙江省委连续四年狠抓能力作风建设,全省法院干警能力素质持续增强,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干事创业精气神越来越足。
始终坚持强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2024年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作出“强基固本”工作部署。黑龙江法院近80%的干警在基层,近90%的案件在基层,人民群众对司法满不满意的关键也在基层。黑龙江法院坚持为基层减负和赋能相结合,以巩固拓展相对薄弱基层法院脱薄攻坚成果为抓手,聚焦基层法院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审判质效、管理水平、基础保障统筹发力,优化基层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员额和编制使用效率,开展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西北政法大学、黑龙江大学等高校共建法学实践基地,强化专业化人才培养,开展岗位政治业务培训练兵18万人次,组织干警与时俱进学习掌握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工具,帮助基层法院在统筹好内部挖潜和外部借力中实现强基固本。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是老百姓平常打交道比较多的部门,是群众看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司法作风事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的切身感受。黑龙江法院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教育为抓手,把开展学习教育与落实黑龙江省委“勤学习强能力、重调研善谋划、优作风重实干、抓落实提质效”的能力作风建设要求和“力争在全国法院系统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贯通起来,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认真对照党中央提出的11个方面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调查研究、信访反映等途径,靶向整治顽瘴痼疾,持续锤炼“三实”作风,着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忠诚履职、司法为民、干字当头、争先创优的新作为新气象。
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法院队伍肩负责任重、面临诱惑多,必须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黑龙江法院以建设勤廉法院为抓手,一严到底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促进“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一体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政法干警离职从业管理制度,做实司法惩戒和错案责任追究,综合发力一体推进“三不腐”。一刻不停抓实管理监督,推动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纪律贯通融合,把“管人”这个根本落到“管案”这个关键处,努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作者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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