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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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链接: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印发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川办发〔2024〕46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5〕14号)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动态更新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测预警,需对《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渠府发〔2022〕22号)进行修订。
二、《应急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相较上一版本《应急预案》,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改动。
(一)适用范围有变动。将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修订为:预测可能发生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二)指挥机构有变动。本次修订将渠县重污染天气组织指挥机构由“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调整为“渠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三)直接执行市级预警,落实预警措施。不再开展监测会商与预警、预警分级标准、预警条件、预警发布、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预警审批程序、总结评估等工作。
解读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唐兴基
联系方式:0818-7322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