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渠县财政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2025年,渠县财政局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普法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措施,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根据人员变化,印发《渠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渠财财法〔2025〕2号),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将依法行政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实现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的有机融合。三是将述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领导班子成员述职与述法同步开展,增强干部职工法治工作观念。
(二)深化普法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渠县财政局坚持线上和线下、财政系统内外、专业和公共法律法规等多个层面“两手抓”“两手硬”,强化学法普法宣传教育。
1.强化内部普法。一是建立会前学法制度,把学法作为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行政办公会、职工大会等会前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全员在线学法。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全员在线学法用法活动,推进用法实践,把法治观念内化于具体的财政工作,提升财政依法行政能力。
2.加力法律“七进”。一是积极参与“6·13”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集中宣传日、“12·4”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融合开展驻村帮扶和普法宣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守法观念。二是通过官方平台、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及时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政策公告,畅通专业法律法规普法通道。三是9月份做客渠县广播电台,解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提升专业类法律法规普及率和知晓度。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
1.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聘请法律顾问,深度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拟定等,加强行政执法审查指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按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梳理审核规范性文件,逐一清理甄别、修订补充,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性、适应性、合法性。
2.落实政府性收费政策。一是在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收费的合法性、合规性,增强政府公信力。二是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执行情况调研,及时解决执行中的具体问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健全政府性收费政策监管体系,重点监督收费项目合法性、标准合规性及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协同联动,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同时,畅通“12345”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线索,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3.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认领财政行政执法事项,清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2025年财政部门行政权力事项64项,其中:行政处罚50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许可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二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履行职责。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方面,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维护企业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涉企检查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天府入企码”亮码入企要求,实现行政检查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确保行政检查依法、公开、公正、便民、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我局入企检查4次,“亮码”4次,“亮码”率100%。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情况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评活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同级法治牵头部门案卷评查。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通过公务员招考等方式优先补充法律、财政、经济等专业人才,建立执法人才储备库。二是要求干部职工参与行政执法考试,定期开展法治培训,重点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执法人员实务操作水平。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将法治素养和执法成效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不作为、乱作为严肃问责,以硬约束锻造高素质财政法治队伍。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发挥“领头雁”作用,推动全县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带头学法,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全年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12次,带头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核心法律法规,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前进。
(二)统筹谋划,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年度工作要点,亲自审定年度普法计划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三)以上率下,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财政政策制定、大额资金分配、重要行政许可等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前,均由局法规股、法律顾问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存在脱节。部分培训课程偏重理论讲解,缺乏结合财政业务实务的案例分析,导致干部对法律法规在具体工作中的运用能力提升有限,培训效果未能充分转化为实际执法能力。
(二)普法宣传覆盖面和针对性不足。现有普法活动多集中在特定时段(如宪法宣传周),日常普法频次较低。对基层财政所、乡镇企业等群体的普法力度薄弱,部分干部和群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理解仍停留在表面,未能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应用。
(三)法治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法治建设工作多以完成任务为导向,缺乏主动探索创新的积极性,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短板。
三、改进措施
(一)优化培训内容。实施“按需培训”模式,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干部培训需求,分模块设置课程,增加财政执法实务、风险防控、案例分析等实操内容。强化“以考促学”,将
学法考法成绩与干部年度评优挂钩,确保学法效果。
(二)深化普法宣传。建立普法需求调研机制,定期向乡镇、企业、群众征集普法主题,开展专题普法。拓展基层普法渠道,在乡镇财政所设立“法治宣传角”,通过张贴海报、发放手册、播放短视频等方式,将普法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
(三)探索法治创新。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新时代普法要求,大力拓展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创新线上线下互动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更接地气、更具财政特色的普法产品,增强法治宣传的互动性、实效性和覆盖面,积极营造浓厚的财政法治文化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