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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就业创业有哪些帮扶政策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3-24     点击数: 人次

受疫情影响导致失业可享受哪些优惠?疫情期间就业创业有哪些帮扶政策?3月13日上午,市就业局副局长欧仕太在达州日报社值守“3·15”热线,为市民就最新创业就业政策答疑解惑。

问: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不少群众就业面临着新挑战。达州对于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及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目前来看,主要有两项政策支持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一是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等无法返城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二是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在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问: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已成为时代潮流。在创业时,创业者可享受哪些扶持政策?哪些人可以享受这一政策?

答:创业者可享受创业贴息担保贷款。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和氧吧以及其它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其他所有创业项目可以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2年期限的政府贴息担保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是: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它贷款。

问:稳定可靠的员工,才能助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在促进企业稳定岗位方面,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按照《达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对全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照程序批准后,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返还,帮助企业稳定岗位。

问:上述基金补贴标准是多少?企业如何申请办理?

答:目前参照的标准是:一般参保企业稳岗返还资金,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计算。被认定为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月平均数×6×50%计算。同一企业每年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企业可通过“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等进行注册,然后进行申报。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发改、经信等部门进行会审,认定后,经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就业服务机构按程序申报资金,并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截至目前,我市第一批已通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审核的企业126户,惠及职工2.29万人;已拨付到位的企业77户,惠及职工1.48万人,返还资金486.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