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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建花椒种植基地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7-16     点击数: 人次
信件主题返乡建花椒种植基地
信件内容政府领导好,本人涌兴镇白坡村五组人,常年在浙江宁波发展,小有积蓄,目前了解到家乡发展不错,有意回家乡投资做花椒种植基地,投资金额200万-500万,需求:500亩到1000亩山地。想咨询下手续怎么办理?土地怎么承包?这类属于退耕还林项目政府有何补贴?或者是否有其他项目可以投资的可以合作。
信箱办回复已转县农业农村局办理。

                                  高级管理员
                                  2020-07-09 10:11:51
部门回复处理情况说明。张驹先生:
你好!你给渠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的来信收悉,现就你信中提及的“返乡建花椒种植基地,需500-1000亩山地,手续怎么办理”一事,做如下答复: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要点
1、原则:依法、自愿、有偿。
2、用途: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
3、期限:不得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全国耕地承包期限: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30年);林地:起点1998年1月1日,30至70年;“四荒地”(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塘堰库及果园:起点1998年1月1日,30至50年。
4、价格:因地制宜,平等协商。①农户承包地:原则上以实物量折价,我县一般以每年每600斤稻谷折价(国家保护价,3-5年一折算)。②集体果园、塘堰库及“四荒地”双方平等协商。
4、方式:出租、转包、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如:经营权入股)。
6、程序:农户承包地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合同登记、备案及鉴证→双方履约→接受发包方(村、社)监督及纠纷调解。
未发包村、社集体所有土地(“四荒地”、 塘堰库及果园等):以公开招标方式承包,承包者身份、地块、面积、用途、承包金、期限等均通过2/3以上农户大会讨论后,方可签订承包合同。? 
7、农户委托: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社)的,应当出具土地流转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地块、面积、用途、流转金和期限等主要事项,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8、合同:合同文本格式由省农业厅制定,可到乡镇人民政府或渠县农业农村局咨询,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村(社)、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9、鉴证:由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鉴证,具体由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办理。
10、纠纷调解:当事人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求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渠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你所说的“建花椒种植基地”应该不属于“退耕还林”项目,是否给予政府补贴,请咨询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三、你所说的“是否有其他项目可以投资的可以合作”,请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县农林局管理员
                                  2020-07-14 12: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