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招商投资 > 投资环境 > 正文

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意见

来源:县经开区       发布日期:2020-08-25     点击数: 人次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县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提升全区经济发展水平,结合渠县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 打造“竞争力一流的国际化开放园区”为目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科学谋划招商重点,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体制,全力推动渠县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开放环境,加大支持

    1、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企业服务。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减税降费、就业稳岗、降低要素成本、强化金融支持等各项惠企援企政策举措,确保区内企业同等享受助企纾困政策。协助各产业园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物流、资金等共性问题,“一对一”帮助企业解决个性化问题。推动上下游协同复工达产,重点支持关键企业及其配套企业加快恢复产能,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前提下,指导并协助重点企业和项目办理外籍员工来渠邀请手续,做好有关防疫保护和复工返岗工作。

    2、建立重点重大项目协调机制。完善“一周一分析研判、一月一督查通报、一季一检查推进”的重点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急需政府支持的问题,加强用地、用能、资金等方面要素保障。分层分类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名单,加大走访服务力度,明确专人服务,当好政策宣传员、项目推进员和问题协调员。

    3、建立招商护商投资促进体系。建立健全招商护商工作机制,加强渠县经开区招商资源的整合和统筹,协调推进重大项目招商、建设和服务事宜,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招商队伍激励和培训机制。注重在招商引资一线培养、锻炼和选拔干部,激发各级干部的招商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分层分类举办与招商引资有关的培训活动,根据不同产业和不同地区实施“靶向培训”、“订单式培训”。

    4、加大重大项目落地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渠县招商引资政策文件汇编》的项目,协助项目方争取直接奖励、设备补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等奖励,一企一策,加大扶持力度。

    5、加快发展外资总部经济。聚焦先进制造业和经开区主导产业领域,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总部型外资企业,加快落户一批结算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把握外资企业投资和业务垂直整合的新趋势,支持重点企业整合上下游产业链、拓展产业布局和加快“工厂总部化”进程。加强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研究,建立外资总部企业培育库。

    三、创新机制,优化服务

    1、建立专班服务机制。成立以县级领导为组长,县经信局、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投促中心等部门负责人或专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服务专班,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分析”。凡涉及“一区三园”内征地拆迁、手续办理、企业落地等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决定,让“绿色通道、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真正发挥功效。

    2、架构“一区三园”管理机制。“一区”即我县经开区,“三园”即李渡化工产业园、建筑建材家居产业园、电力产业园。在经开区管委会下设立四个管理服务中心,由经开区管委会统一管理,涉及规划、建设、招商、落地等重要工作,由管委会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日常工作由各中心负责。“四个中心”分别是经开区主导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经开区轻纺服饰、先进智能装备制造、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集群的管理服务工作,李渡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电力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建筑建材家居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分别负责各自园区产业集群的管理服务工作。

    3、创新经开区开发运行机制,完善“管委会+公司”的开发模式,通过优质资产注入,混合所有制改造等方式,推进经开区恒基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台公司)市场化改造。平台公司受经开区管委会管辖,平台公司负责人可在参考高新区,由经开区党委成员兼任,或在管委会兼职,避免管委会在对平台公司的管理和指导上出现没有着力点的尴尬。同时积极做强平台公司,在法律框架下,持续注入有效国有资产,对经开区实现封闭式管理,多元化发展平台公司的融资、物流、物业、建筑、房地产、安保、环卫等产业业态。

    4、完善部门访问登记制度,对于到经开区进行企业访问、调研及检查的相关县级部门实行来访登记。来访单位应提前告知经开区管委会,便于合理安排区内企业接访时间、人员及现场,避免同一企业遭遇多起接访或因放假无人员的状况。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不受干扰,做到“无事不打扰,有事马上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