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招商投资 > 重点招商项目 > 正文

渠县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7-28     点击数: 人次

一、项目概况

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境内,主要以通航为主,兼顾发电、防洪与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

(一)投资规模:

项目工可总投资39.53亿元人民币。

(二)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航道工程、航运梯级工程、配套工程及附属工程等,主要建筑物由船闸、泄水闸、电站厂房、挡水坝等工程组成。正常蓄水位为243.00m,死水位为242.60m,正常蓄水位下库容1.79亿m3,渠化航道里程57㎞,装机容量75MW;船闸为Ⅲ级船闸,船闸尺度220m×23m×4.2m(闸室长度×宽度×门槛水深),单向年通过能力近期689.7万吨、远期1111.4万吨。

(三)投资回报资金来源:

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省长“一事一议”补助资金,电站30年经营收益,57㎞航道渠化施工产生的砂石资源计量计价收益,项目业主自筹资金等。

(四)项目进度计划:

2021年9月上旬开工建设,施工期60个月,2023年第四季度机组具备发电条件,2025年第四季度工程全面完工。

二、项目业主及投资建设方

(一)项目业主:渠县賨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賨州公司)

(二)投资建设方: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賨州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引投资或投资建设企业。该项目建设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

三、投资方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必要条件:(需每一款项均达条件要求,方有合作洽谈资格。)

1、中央企业或有实力的省属大型国有企业(下属全资子公司需其总公司出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资金兜底承诺书方予认可资格),具有水利电力、航运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2018至今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行为。近5年内至少从事过1个航电枢纽或电站项目工程的投资建设。

2、工程投资额以工程可研报告为依据,采用交通类工程2018定额计价,以财政评审为准,其中已完成的项目可研、勘察、设计等前期已招标部分从总价款中予以扣减。

3、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合作协议时,投资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到賨州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现金不少于0.2亿元人民币,其余可提供银行现金保函,并参加公开招投标。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将2.8亿元人民币银行现金保函转为现金,该款全额用于项目工程前期征地、拆迁等;工程建设期间的拆迁、移民搬迁等费用由投资方投资支付。上述所涉资金在还款期内,项目业主按年利率不超过8%承担资金利息。

4、对电站30年经营权收益抵扣工程款报价不低于7.08亿元人民币。

5、工程款支付期限为:“建设期+延迟支付期”,建设期不超过5年,延迟支付期不低于5年。

6、工程建设期内,每年按工程量进度的60%支付工程款,其余工程款建设期内业主单位不承担资金利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总价款审计锁定后分年度平均支付本金及当年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延迟支付的工程款项目业主按年利率不超过8%承担资金利息。

7、中标后在渠县设立项目公司,就地入统纳税。

(二)竞争性条件:

1、企业的资质等级及业绩。

2、缴纳履约保证金现金额度。

3、对电站30年经营权收益报价额度。

4、工程款迟延支付期限超过必要条件规定以上的年限。

5、拆迁、移民搬迁等资金及迟延支付工程款利率的高低。

四、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即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时间。

五、报名须提交资料

(一)报名意向函(加盖公章)2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四)从事航电枢纽或电站项目投资建设业绩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五)响应投资方需要具备的条件的所有相关资料。

六、意向合作企业确定原则及评分标准:

(一)确定原则:

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确定。

(二)计分标准:

1、达到各项必要条件要求计60分。

2、企业的资质超过必要条件一个等级加0.5分,累积加分不超过1分,业绩每多一个加0.5分,累积加分不超过1分。

3、先期缴纳拆迁、搬迁资金总额每超过必要条件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加1分。

4、对电站30年经营权收益抵扣工程款总额报价每增加500万元人民币加3分。

5、工程款迟延支付年限每超过必要条件规定1年加4分。

6、延迟支付的资金年利率以8%为基准,报价每降低0.1%加3分。

七、报名诚意金

投资方在报名时需缴纳2亿元人民币的报名诚意金(其中现金不低于0.2亿元人民币,其余可提交银行现金保函)到賨州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报名企业缴纳诚意金后,方可与賨州公司进行具体投资协议的洽谈,洽谈成功的企业所缴纳诚意金自动转化为公告所列“必要条件”第3款所述的履约保证金;不缴纳诚意金视为报名无效,賨州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选报名企业缴纳的报名诚意金。

报名诚意金账户:

(一)收款人:渠县賨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渠县支行

账  号:20351172500100000350321

(二)收款人:渠县賨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渠县支行

账  号:22530101040011574

八、投资方的确定

对满足以上招商条件的投资企业,賨州公司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组织专家通过综合评比,确定中选投资企业。

对本招商公告内容理解产生歧义时,解释权归賨州公司。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渠县渠江街道南大街165号

联 系 人: 胡骁华  18781833333

              谢云飞  13458467188

渠县賨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