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龙凤乡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来源:龙凤镇
发布日期: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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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龙凤乡人民政府是负责本单位工作的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3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 人员构成情况 

    龙凤乡人民政府编制总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2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29人,其中在职29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0人。

  2.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财政税收政策的措施,支持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2、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季度用款计划,合理调度、拨付预算资金,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高效率。

    3、编报、汇总分期的预算收支执行数字,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增收节支的建议。

  3.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594.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94.92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下级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1、龙凤乡人民政府(本级)财政拨款收入5949200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下级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2018年收入预算比2017年预算收入540.84元增加54.08万元,主要有因是调资和人员调动。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454.68万元:

    1、龙凤乡人民政府(本级)基本支出454.68万元

    龙凤乡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540.84万元增加54.08万元,增加部分为人员经费、调资、人员变动等。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40.24万元,主要项目是贫困村、非贫困村工作经费等,具体是:贫困村工作经费支出4万元,非贫困村工作经费3.5万元,纪检工作经费2万元,乡镇住读、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8万元,乡镇党建工作经费3万元,关工委工作经费5.7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10万元,安全维稳专项经费5万元,安全生产监管经费5万元,乡镇两代会及工作经费3.04,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经费5万元,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村级党建经费27万元。

    1、龙凤乡人民政府(本级)项目支出140.24万元

    龙凤乡人民政府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06.25万元增加33.99万元,增加部分为便民大厅运行和脱贫攻坚项目。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六、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318.27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安排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龙凤县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等国有资产根据单位实际占用情况据实公开。)

    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资金140.24万元,覆盖率达到8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安排工资福利支出263.53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38.85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安排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29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安排项目经费140.24万元。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龙凤镇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各项工作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人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脱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及时保障政府机关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民政优抚、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确保龙凤镇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九、“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4.77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2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渠县龙凤乡人民政府2018年预算公开表。

     

龙凤乡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