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水务局是负责全县水利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8个行政股室。所属事业单位24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渠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
7、负责全县水利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构成情况
水务局编制总数20人,全部为行政编制20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64人,其中在职20人,离休2人,退休42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0人。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加强脱贫攻坚工作。以解决农村安全饮水为重点,发挥水务部门的职能优势,重点解决2018年全县73个拟脱贫村安全饮水问题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贫困村如期脱贫。
2、加强落实河长制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工作,助推天蓝、地绿、水净幸福美丽新渠县建设。
3、加强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加强防汛检查督查,定期组织检查组对全县重点场镇、水库、桥梁、低洼院坝、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彻底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定期对全县60个乡镇防汛抗旱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二是加强与水文、气象部门以及上游防洪办联系会商,提高雨情、水情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切实做好水库的防洪调度,努力提高技术水平。4、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强化施工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时间节点,全年抢抓施工进度,确保渠县城区“两江四岸”堤防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宝城镇、和乐乡)、刘家拱桥水库配套工程、贫困村安全饮水及小农水建设等项目有序建设。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20431713元。其中:财政拨款20431713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下级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如有其他形式的收入请列明细)
1、水务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3323947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下级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如有其他形式的收入请列明细)
2、水务局所属下属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7107766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下级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如有其他形式的收入请列明细并分别列明细,如下属单位较多,可以附表形式公开);
(二)2018年收入预算比2017年预算收入增加405739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及新进事业人员。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9231713元:
1、水务局(本级)基本支出2323947元
2、水务局所属下属单位基本支出16907766元;
上述25单位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了405739元,增加部分为调资及新进工作人员,比2017年增加的原因是人员调增基本工资及新进事业人员。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200000元,主要项目是全县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高效节水项目规划等,具体是:
渠江流域重点场镇堤防建设项目规划及工作经费200000元
全县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经费200000元
全县小型水库灌区渠系配套规划及工作经费200000元
全县高效节水项目规划及工作经费400000元。
防汛抗旱工作经费200000元;
上述2个单位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与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相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六、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1247300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水务系统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等国有资产根据单位实际占用情况据实公开。)
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2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20431713万元。
九、“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1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以上名词解释有的就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