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是负责本单位工作的医疗业务卫生部门,内设11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负责辖区基本医疗工作。
2、负责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村卫生室业务指导。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编制总数65人,事业编制65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76人,其中在职45人,退休31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1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事业收入。
2、基本公共卫生:2018年免费为全镇居民建立纸质与电子档案,为全镇居民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对辖区内0-6岁的儿童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按照服务规范进行随访,管理率达到95%;对辖区内的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管理率达到95%;对辖区内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实施健康管理并进行健康体检;对辖区内居住满3各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接种率达到98%以上,全面完成我乡公共卫生工作。
3、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利润销售,得到乡党委,政府和县主管部门,群众好评,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1062.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9.6万元,事业收入703.43万元。
(二)2018年收入预算比2017年预算收入增加35.93万元,主要有因是人员经费及工资调整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062.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8万元。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5.93元,增加部分为人员经费、工资调整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六、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履行一般事业管理职能、维持单位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运行经费,合计1062.33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房屋等国有资产根据单位实际占用情况据实公开。)
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员严重不足,我院目前承担了全镇3万多人口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医护人员严重不足,医务人员经常是超负荷工作,影响工作效率。二是部分专项资金存在使用范围不明确,加上以前年度资金下达滞后,导致资金使用进度缓慢。
下一步改进措。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2、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3、统筹协调,厘定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关节点。
4、加强队伍建设。
九、“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3.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6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