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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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水务局是负责全县水利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8个行政股室。所属事业单位24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渠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

    7、负责全县水利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水务局编制总数20人,全部为行政编制20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64人,其中在职20人,离休2人,退休42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0人。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脱贫攻坚工作。以解决农村安全饮水为重点,发挥水务部门的职能优势,重点解决2018年全县73个拟脱贫村安全饮水问题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贫困村如期脱贫。
  2、加强落实河长制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工作,助推天蓝、地绿、水净幸福美丽新渠县建设。
  3、加强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加强防汛检查督查,定期组织检查组对全县重点场镇、水库、桥梁、低洼院坝、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彻底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定期对全县60个乡镇防汛抗旱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二是加强与水文、气象部门以及上游防洪办联系会商,提高雨情、水情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切实做好水库的防洪调度,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4、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强化施工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时间节点,全年抢抓施工进度,确保渠县城区“两江四岸”堤防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宝城镇、和乐乡)、刘家拱桥水库配套工程、贫困村安全饮水及小农水建设等项目有序建设。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入预算2031.6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31.6136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    1、水务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354.4706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水务局(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677.143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如有其他形式的收入请列明细并分别列明细,如下属单位较多,可以附表形式公开);  

    (二)2019年收入预算比2018年预算收入2043.1713万元减少11.557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经费开支。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911.6136万元:

    1、水务局(本级)基本支出254.4706万元

    2、水务局(下属)单位基本支出1657.1430万元;

    上述25个单位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923.1713万元减少11.5577万元,减少部分为单位压缩经费开支。

    (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20万元,主要项目是全县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高效节水项目规划等,具体是:

    ① 渠江流域重点场镇堤防建设项目规划及工作经费20万元

    ② 全县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经费20万元

    ③ 全县小型水库灌区渠系配套规划及工作经费20万元

    ④ 全县高效节水项目规划及工作经费40万元。

    ⑤ 防汛抗旱工作经费20万元;

    1、水务局(本级)项目支出100万元;

    2、水务局下属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项目支出20万元元;

     上述2个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与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20万元相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123.72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房屋及构筑物56.2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4.07%;通用设备105.5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3.93%;专用设备3.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

水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7.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水务局本级预算公开.xls 2019年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