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以工代赈办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来源:县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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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以工代赈办是负责本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行政科室。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以工代赈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以工代赈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2)综合协调全县以工代赈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

    (3)负责争取国家、省的以工代赈资金,做好和县级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计划衔接工作。

    (4)负责国家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申报、下达、实施、检查、监督及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5)负责并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建立项目库,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6)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全县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措施及工作部署,牵头组织实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研究拟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配套政策。制定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对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验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以工代赈办编制总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8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5人,其中在职14人,离休0人,退休1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1)基本支出137.2437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是用于安排负责全县以代赈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认定工作。安排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宣传.规划工作。安排负责编制全县综合性规划和国家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落实.发放等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入预算157.2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7.2437万元。

    (1)渠县以工代赈办财政拨款收入157.2437万元。  

    (二)2019年收入预算比2018年预算收入157.0602万元增加0.183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37.2437万元:

    1、渠县以工代赈办基本支出137.2437万元

    上述1个单位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57.0602元增加0.1835万元,增加部分为人员经费、工资调整等。

    (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20元,主要项目是用于安排负责全县以代赈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认定工作。安排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宣传.规划工作。安排负责编制全县综合性规划和国家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落实.发放等项目工作经费支出等,具体是:

    1、渠县以工代赈办项目支出20元;

    上述1个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六、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137.2437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以工代赈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等国有资产根据单位实际占用情况据实公开。)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0.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

九、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渠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20

       其中:财政拨款:20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完成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的勘测、规划、宣传、论证、申报、实施、验收等项目工作。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指标1:安排负责申报全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认定

认真落实年度计划,精心谋划和科学安排。

 指标2:安排负责申报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宣传、规划

认真落实年度计划,精心谋划和科学安排。

指标3:安排负责申报全县综合性规划和国家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落实、发放

认真落实年度计划,精心谋划和科学安排。

质量指标

 指标1:按照上级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全面完成上级要求

时效指标

 指标1: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按时完成以工代赈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工作任务

成本指标

 指标1:办公费

10万元

 指标2:印刷费

5万元

 指标3:差旅费

3万元

 指标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万元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严格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完成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任务,成本不得突破2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推动相关行业和单位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促进有关方面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注重环保方面政策的落实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坚持固本培元

通过统计调查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完全落实。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上级统计机关满意度

≧96%

 指标2: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96%

部门整体支出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部门名称

渠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年度
主要
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任务1:人员经费

工资福利、社保等人员经费

123.1161

123.1161


任务2:日常办公经费

维持机关正常办公运行费用

14.1276

14.1276


任务3:项目经费

完成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的勘测、规划、宣传、论证、申报、实施、验收等项目工作。

20

20


金额合计

157.2437

157.2437


年度
总体
目标

    宣传、贯彻国家以工代赈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以工代赈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综合协调全县以工代赈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负责争取国家、省的以工代赈资金,做好和县级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计划衔接工作;负责国家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申报、下达、实施、检查、监督及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并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建立项目库,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全县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措施及工作部署,牵头组织实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研究拟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配套政策。制定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对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验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保证机关正常行政运行

保证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等正常运转

 指标2:保证以工代赈和易地搬迁项目的落实

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质量指标

按质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上级要求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按时100%完成工作任务

成本指标

 指标1:人员经费

123.1161万元

 指标2:日常办公经费

14.1276万元

 指标3:项目经费

2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保证机关正常运行,严格成本控制

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社会效益
指标

搞好项目,惠及民众

促进有关方面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生态效益
指标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注重环保方面政策的落实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坚持固本培元,筑牢工作根基

通过统计调查揭示问题,分析原因。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上级部门满意度

≧96%

 指标2: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96%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支预算总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项目支出表

5、支出预算总表(政府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7、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车船情况

10、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9预算上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