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负责本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设置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方面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受纳管理。
4、负责户外广告(含招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环卫设施拆改核准等城市市政公用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
5、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6、贯彻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县政府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总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2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6人,其中在职16人。长期聘用0人。临聘公益性岗位协管人员314人(含驾驶员10人),抽调行政执法人员15人。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建设一流滨江县城”的目标,牢固树立“为民管城”理念,践行“721”工作法,系统谋划,超前思维,强力推进,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务实高效,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强力创新城市管理工作。升级传统清扫保洁服务为综合清扫保洁;引入大型专业化社会资本,探索环卫、市政、园林管、养、护体制和机制创新;开征城镇居民垃圾处置费(水、电、气代征)和强制征收建筑垃圾处置费(设为一书两证的前置条件);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职责。
2、强化提升交通秩序治理。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和力度,优化主城区车辆行驶线路,建立智能交通抓拍系统,加快停车场建设。调整优化公共区域临时停车泊位,限制货车、脏车入城。落实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形成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
3、强力抓好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积极与法制办、编办衔接,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落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执法队伍机构增设和调整事宜。二是积极衔接财政部门,稳步推进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工作。在政策允许前提下,协调处理执法车辆匮乏问题。
4、强力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期付款,加快推进我县数字化城管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管理。
5、强力推进常态化管理。成立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推行“六位一体”的城市管理模式,制定《渠县城市管理监督考评和奖惩办法》,切实加大监管考核力度,并充分运用考核评价结果,以考核的常态化实现管理的长效化,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渠县。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入预算85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5.85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1、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855.85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渠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605.67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9年收入预算比2018年预算收入828.9607万元增加(减少)XX万元,主要有因是……(主管部门请分部门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662.32万元:
1、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基本支出178.07万元
2、渠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基本支出484.25万元;
上述2个单位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668.2万元减少5.88万元,减少部分为环卫所基本支出减少,比2018年减少的原因是环卫所人员调整。
(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3308.49万元,主要项目是执法工作经费、临聘人员经费等,具体是:
1、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项目支出677.78万元;
2、渠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项目支出3121.42万元;
上述2个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与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一样。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XX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等国有资产根据单位实际占用情况据实公开,主管部门请分部门填写。)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