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台办是本县的对台工作,内设2个股室。综合室与台胞台属接待室。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市的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台工作计划、规划。
2.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全县对台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协调处理我县涉台重大事件。
3.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对台经济工作。组织或参与重要的对台招商活动;受理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投诉,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矛盾和纠纷;负责接受台胞捐赠的审核、上报、统计和跟踪了解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与台湾金融、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接待和赴台人员行前返后的教育工作。
5.做好台办系统的干部培训及全县涉台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渠台新闻交流工作,审核有关涉台新闻稿件和对台宣传音像制品、出版物,制作对台宣传品,并以多种方式开展入岛宣传和涉台外宣工作,落实上级布置的对台宣传任务。
6.负责指导、协调在我县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以及我县与台湾人员交往中的有关民事工作。
7.负责联络我县在台湾人士,积极慎重地做好我县在台重点人士和重要对台工作对象的联络工作。管理、指导并协调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的对台联络工作。
8.指导全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和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管理、指导台胞台属联谊会、有关涉台社会团体工作。
9.负责中共渠县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台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编制4名,在职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对台工作;指导、协调在我县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以及我县与台湾人员交往中的有关民事工作;联络我县在台湾人士,积极慎重地做好我县在台重点人士和重要对台工作对象的联络工作;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对台事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入预算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0.2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渠县台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70.2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9年收入预算比2018年预算收入78.19万元减少7.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有1人退休,今年比去年减少了1名工作人员。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64.2万元: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72.19万元减少7.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有1人退休,今年比去年减少了1名工作人员。
(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6万元,主要项目是用于对台工作特费等工作开支。
本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与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数均为6万元,金额没有变化。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4.36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台办共有车辆0辆。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0.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