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来源: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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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是负责本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3个行政科室。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科技扶贫、革命老区建设、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县外机构和组织在县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有关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外资和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和实施。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开发区的协调和宏观管理。

    4、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年度价格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指导和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3、负责与省、市能源部门的工作衔接,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综合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申报安排相关项目资金。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15、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6、贯彻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测评估,负责指导农村移民劳动生产技能培训,负责移民库区和安置区矛盾调处、信访稳定工作。

    17、负责与省、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县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县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8、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9、承担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县能源领导小组、县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2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1、直接管理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2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总数61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25人,工勤编制3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64人,其中在职64人,另遗属补助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三大强县”战略、把握“五大主攻方向”、推进“十件大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参谋部、项目部、调控部”职能,主动作为,锐意进取,砥砺奋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狠抓政治思想,坚持党建引领,有效凝聚发展合力。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党建5432工作体系和党支部标准工作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狠抓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推进专项扶贫工作。积极牵头做好电力专项扶贫工作。协同县以工代赈办抓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面完成全年安置任务。三是狠抓发改工作。当年共完成争取上级项目建设资金任务。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力度,确保了全县价格基本稳定。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入预算747.47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47.4708万元。

     

    (二)2019年收入预算比2018年预算收入694.28万元增加53.1908万元,主要有因是人员工资晋升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692.070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1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21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2.6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8496万元。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638.88万元增加53.1908万元,增加部分为人员经费、工资调整。

     (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55.4万元,主要项目是财经领导小组工作经费、网络信息服务和监管服务等费用,具体是:

    1、渠县财经领导小组工作项目支出40万元;

    2、“金宏”网络信息服务管理项目支出7.8万元;

    3、重点项目监网络服务项目支出7.6万元;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35.4万元增加万元,增加县财经领导小组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43.2538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发改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办公用房面积400m2。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预算信息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