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来源:县房产与物业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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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情况 

    部门机构设置、职责: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房地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2.培育和发展房产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维护房产管理秩序,指导房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负责房屋交易和抵押管理,依法核实和确认房屋交易和抵押行为,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管理房屋交易档案;

    3.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加强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和各类房产交易、抵押、租赁、等管理;

    4.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

    5.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

    6.负责房屋白蚁预防、灭治工作;

    7.负责房屋测绘工作的行政管理;

    8.负责对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机构的管理;

    9.全县房产行业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编制10名,在职人员38人,退休人员16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工勤编制28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38人,其中在职38人,退休16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培育和发展房产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维护房产管理秩序,指导房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负责房屋交易和抵押管理,依法核实和确认房屋交易和抵押行为,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管理房屋交易档案;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加强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和各类房产交易、抵押、租赁、等管理;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负责房屋白蚁预防、灭治工作;负责房屋测绘工作的行政管理;负责对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机构的管理。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3807556.00。其中:财政拨款3807556.00元。

    1.房管局财政拨款收入3807556.00元。

    2.房管局财政拨款收入3807556.00元。

    (二)2018年收入预算比2017年预算收入4190700.00元,减少389940.00元,主要有因是:一是2018年有两名职工办理了退休;二是16名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交由社保局发放。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3807556.00元:

    房管局基本支出3807556.00元

    上述1个单位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4190700.00元,减少389940.00元,减少部分为一是2名职工退休,减少人员经费;二是16名职工交由社保发放退休工资。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零个,预算资金零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零个,预算资金零元。

    六、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325816.00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房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3807556.00万元。

    九、“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0.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18年渠县房管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8年渠县房管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8年渠县房管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8年渠县房管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渠县房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8年渠县房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8年渠县房管局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8.2018年渠县房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8-1、"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表

      

     

     

     

     

四川省渠县房地产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