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鹤林镇《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已经审核通过,按照渠县财政局《关于编报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渠财预[2018]6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申报预算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资金135.22万元。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20万元。
2、乡镇党建工作经费3万元。
3、乡镇两代会及工作经费5.12万元。
4、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6万元。
5、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经费18万元。
6、贫困村工作经费2万元。
7、纪检工作专项经费3万元。
8、非贫困村第一书记补助3万元。
9、禁毒、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多元化解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5万元。
10、乡镇关工委工作经费4.1万元。
11、安全生产监管经费5万元。
12、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21万元。
13、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
13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予以公开(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