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8年高质量稳定脱贫摘帽后,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渠县坚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队伍不散,建立后续帮扶长效机制,通过“十个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确保到2020年全县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持续改善基础设施。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加快推进网络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路网、水网、信息网,构建城乡一体、配套完善、安全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构建县乡村三级体系,突出抓好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扎实推进电力扶贫行动,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做好农村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解决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持续挖掘产业效益。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谋划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生猪家禽水产养殖、服装服饰、建筑建材、智能制造、机械电子、竹林浆纸、文体康旅等8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推进旅游扶贫,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打造全县农产品电商平台,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进一步激活农村要素资源活力,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村集体经济营性收入达到一定规模。
持续实施健康扶贫。深入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和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五大行动”。落实贫困患者就医“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和“两保三救助三基金”等政策。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创达标,健全服务体系,优化县级医院、区域性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良性互动的分级医疗机构布局,推进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质量管理“四定两加强”措施,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持续实施教育扶贫。深入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城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每年选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城镇教师到贫困任务重的乡镇支教。改善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待遇,落实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落实由“县长、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共同负责的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应读就读”,稳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持续落实兜底保障。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有机衔接。对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落实县级财政全额代缴贫困户农村医疗保险,确保建卡贫困户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10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持续推动转移就业。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资金,组织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民族特色手工艺培训、语言和引导性培训;扎实开展“送培训下乡”“扶贫专班”“巴渠建工”“巴渠保安”等培训活动;完善贫困劳动力“一库五名单”,全面落实就业扶贫“九条措施”,着力拓宽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渠道。
持续落实金融扶贫。探索“政担银企户”财政金融互动扶贫模式,积极推动构建“财政增效、农担增信、银行增贷、企业增利、农户增收”的五方联动、合作共赢的财金互动扶贫新机制,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合力助推金融精准脱贫;结合贫困户的实际需要,开展好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挥金融资源优势,把金融机构定点帮扶的村打造成“金融扶贫示范村”。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维护社会稳定。
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建立危房改造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改造因灾等原因造成的新增农村危房;高质量完成“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确保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应搬尽搬。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卫生厕所改造,加快推进人畜分离村庄绿化;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模式。
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建立脱贫退出正向激励机制和脱贫荣誉制度,鼓励贫困人口主动脱贫;充分利用农民夜校、院坝会等形式,开展好贫困群众思想道德、文明礼仪、赡养老人的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激发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众自力更生、自我脱贫、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内生活力。加强贫困农村移风易俗,积极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等优良风尚。
持续整合扶贫力量。深化拓展扶贫“铁军”、巾帼扶贫等模式,强化定点扶贫牵头单位责任,定点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帮扶工作,做到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持续开展“六个一”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大力开展“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政协委员“我为扶贫做件事”、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助万户”“天下渠商一家亲”“联谊之乡协会”和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帮扶帮带等扶贫品牌活动,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扶贫浓厚氛围。(审核人:陈润明 上传人: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