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全院下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及11个乡镇人民法庭。为财政全额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在中共渠县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渠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渠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人民法院编制总数165人,其中行政编制140人,工勤编制25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208人,其中在职136人,退休72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公正审判,主动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
2、紧抓司法办案有新作为。坚持抓办案不动摇,持续提升审判执行办案质效。强化审判管理,加强对办案整体态势、办案过程和重点案件的管控,建立司法裁量标准体系,保障裁判尺度相对统一。拓展审判辅助事务剥离外包,充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
3、落实“两大服务”有新成效。主动分析研判我县遇到的司法难题,通过司法白皮书、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社会多元主体的司法新需求,做好法制教育基地和新媒体普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
4、破解“执行难”问题有新突破。加大执行力度,重点做好涉民生案件、涉众型案件、疑难案件执行,依法惩处拒执、抗执行为。规范执行行为,全面落实网上办案和执行公开,实行节点提醒和管控。探索专业化执行,细化执行案件分类,分团队负责类型化案件执行。优化执行环境,加强执行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诉讼风险宣传,推动理解、尊重和协助执行成为社会共识。
5、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有新进展。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新要求,优化审判委员会、法官会议运行机制,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完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深入推进“三大庭审”改革,加强经验提炼和成果转化。主动对标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不断优化审判团队配置,完善人员管理办法,保障法官依法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
6、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新实效。进一步联合多方主体,建好诉讼解纷、非诉解纷、诉非衔接和线下线上融合各类平台,做到多方多元、联调联动。进一步落实“基层法治指导员”制度,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具体培训计划,有效推动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工作水平提升。进一步扩大诉源治理工作的影响力,力争提供更多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武侯经验。
7、从严从实带领队伍有新进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从严落实主体责任,锤炼司法作风,确保廉洁司法。全面拓展“天平使命”法官素能提升计划,提高法官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打造一支适应司法改革要求、面向未来长远发展的法院队伍。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17857622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7857622元。
1、渠县人民法院(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7857622元。
(二)2018年收入预算比2017年预算收入15791132元增加206649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安保经费增加和法警值勤加班津贴纳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6908902元:
1、渠县人民法院(本级)基本支出16908902元
上述1个单位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15337132元增加1571770元,增加部分为工资调整。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948720元,主要项目是诉非调解中心人员经费、法警加班补贴、法警执行值勤岗位津贴、保安经费,具体是:
1、渠县人民法院(本级)项目支出948720元;
上述1个单位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454000元增加494720元,增加部分为新增法警加班补贴119280元,法警执行值勤岗位津贴147840元;2017原有项目诉非调解中心人员经费增加48000元,保安经费增加179600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六、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3345494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共有办公住房17480.58平方米,账面价值16892453.65元另新建审判大楼12040平方米,因相关款项未完全支付,暂入在建工程科目,账面价值33095294元。
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94.8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785.76万元。
九、“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2018年渠县人民法院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渠县人民法院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渠县人民法院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渠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渠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渠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7、2018年渠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8、2018年渠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8-1、"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表
表9、2018年渠县人民法院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0、2018年渠县人民法院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2018年渠县人民法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