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岩峰镇人民政府是负责本单位工作部门,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渠县岩峰镇编制总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1人,工勤编制2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86人,其中在职5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2、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3、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4、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5、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6、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98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86.58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下级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如有其他形式的收入请列明细)
渠县岩峰镇人民政府(本级)财政拨款收入986.58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下级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如有其他形式的收入请列明细)
(二)2018年收入预算比2017年预算收入967.08万元增加19.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中住读及扶贫攻坚工作经费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810.22万元:
渠县岩峰镇人民政府(本级)基本支出810.22万元;
单位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830.74万元减少了20.52万元,减少部分为:在职人员退休经费调整。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76.36万元,主要项目是贫困村、非贫困村工作经费等,具体是:
贫困村工作经费支出4万元,非贫困村工作经费3.5万元,纪检工作经费3万元,乡镇住读、扶贫攻坚工作经费19万元,乡镇党建工作经费3万元,关工委工作经费6.3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15万元,安全维稳专项经费8万元,安全生产监管经费5万元,乡镇两代会及工作经费5.56万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经费6万元,村级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65万元,村级党建经费33万元。
1、渠县岩峰镇人民政府(本级)项目支出176.36万元;
单位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36.34万元增加40.02万元,增加部分为贫困村、非贫困村工作经费,乡镇住读及扶贫工作经费,安全维稳工作经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无就填0个)
六、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810.2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岩峰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等国有资产根据单位实际占用情况据实公开。)
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资金176.3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
九、“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2.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以上名词解释有的就选)(审核人:曾得彬,上传人:李清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