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是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督促信访案件的落实情况等工作的政府内设部门,内设信访接待中心、综合科、督查督办科、办信科。并设有渠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渠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反映群众的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形势、筛选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二、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级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的落实情况,向各地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将办理情况回报交办机关和领导。
三、负责对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信访和群众工作机构和队伍,培训信访干部;负责对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和群众工作的经验,提出信访和群众工作责任追究意见。
(二)人员构成情况
信访局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干部14人,工勤人员1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5人,其中在职15人,退休7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反映群众的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形势、筛选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二、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级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的落实情况,向各地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将办理情况回报交办机关和领导。
三负责对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信访和群众工作机构和队伍,培训信访干部;负责对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和群众工作的经验,提出信访和群众工作责任追究意见。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05.6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5.6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5.69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下级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渠县信访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205.69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下级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2018年收入预算比2017年预算收入205.5万元增加0.19万元,其原因是今年增加了人员调资。
四、支出预算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56.92万元:
渠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基本支出156.92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156.92万元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48.77万元,主要项目是到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金工作经费、网络信访办公经费、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工作经费等,具体是:
1、到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金工作经费5万元;
2、网络信访办公经费5万元;
3、渠县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
4、网上信访信息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经费17万元;
5、信访门户网站和投诉平台运行维护费11.77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六、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11.3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48.7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205.69万元。
九、“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1.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