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检查、指导政法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制定严肃执法、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关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社会稳定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促进社会治安综治和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
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县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7.指导下级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坚定站位,始终坚持一个统领。
1.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坚
2.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 坚决防范和有效防御“颜色革命”,严格按照《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活动管理法》,落实管理措施,防止其利用环保、劳工、司法等领域“维权”活动,推动所谓“社会运动”。
3.把专题教育引向深入。纵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领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开展学习调研10次,撰写论文30次;组织政法委机关全体职工参观“十件大事”、开展乡村振兴等重点课题研究、结合调研论文工作探索解决司法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相关问题,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
全面从严,全力抓好两个建设
1.以专项行动为抓手,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牢记使命 永葆忠诚”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聚焦思想政治、纪律作风、执法规范、廉洁自律等方面,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督查60余次,查摆问题20余个,均全部整改。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充分发挥司法巡查、监督作用,实践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工作新模式,完善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综合运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增强警示教育效果,组织召开“渠县公安机关警示教育暨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建设推进会”,并在会上组织全县政法干警观看《警醒》等警示教育片2部,学习案例通报12期,收看《阳光问廉》节目5期。
2.以提升效率为目标,狠抓履职能力建设。着眼政法工作实际需要,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巩固年”等活动,组织参加网络视频培训、“中央政法干警培训”等培训20余次,外派干部学习30人次,邀请西政法学专家教授培训4次;公安局组织“战训合一”、一所一教官警务技能培训等专题培训3期,参训民警、辅警300余人次;组织民警进行了警体达标测试,达标率100%;检察院落实新进人员和司法警察每三月轮岗制度。加快推进多元化解中心、网格服务管理中心、法学会与综治中心一体运行,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建立乡镇综治中心19个、社区综治中心39个、村综治中心152个;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县60个乡镇司法所阵地标准化、业务规范化,静边、三汇、临巴等5个司法所创建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运用政府+派出所模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优化基层勤务运行。积极开展“最美警察”“十佳警官”“十佳警嫂”评选活动;开设“渠县政法声音”公众号,关注度在全市领先;创办《宕渠检察报》,举办“五四”青年节知识竞赛、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了司法群体素养提升。
依法治理,切实强化三大保障
1.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始终坚持把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作为最高原则,自觉将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主动对接县十三届四次全会目标任务,印发《政法系统服务渠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严格落实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专题报告工作8次。全面落实支部“标准工作法”,把党建工作推动、党建责任落实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做到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以“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活动为载体,推动城乡党建共建,借助农民夜校、院坝会等形式,联合开展“集中学习、“双报到”等活动,多次深入乡镇与基层群众共同开展党建活动。政法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100余次,
2.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司法保障。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37名入额法官、24名入额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定岗、定位、定编”。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18名符合晋升要求的员额法官进行了正常晋升。配合监察体制改革,23名检察干警,3个职能部门转隶。加快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刑事案件分类机制,推进难案精审、简案快审,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3.推进多领域依法治理,强化法治保障。推陈出新做实普法宣传,以“七五”普法为抓手,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达200余场,播出“以案说法”“法制之窗”等节目50期,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法治信息300篇。创建法治示范单县级15个位、市级6个。深化平安建设。
顺应民意,奋力打赢四大攻坚
1.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解群众所盼。召开县委常委会8次、县政府常务会6次、领导小组会6次、扫黑除恶专题会议2次安排部署工作;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的高标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综合协调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一班人共同抓、一盘棋统筹抓”工作格局。建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受理平台,依托综治巡逻员、乡镇民情直报员、部门行业联络员、网格员收集、反馈,全县共收到扫黑除恶线索448条(其中,中央督导组交办75条,市扫黑办交办11条,县级362条),均全部及时转办,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重点督办。聚焦12种类型黑恶违法犯罪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乱象治理,实行“1+1+2+3”专案攻坚,建立“一案一长(专案指挥长)”“一案二组(专案组、后勤保障组)”“一案三员(主办侦查员、法制审核员、纪委督察员)”工作机制;县法院、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捕、快审、快判。建立纪委监委、政法、组织和重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周通报、月联席、季度分析研判,会商解决重大疑难案件、案件双向移送、典型类案件办理等具体问题。
2.打赢外流贩毒摘帽攻坚战,解群众所急。聚焦摘除“毒帽”目标,推动建立“一把手、一班人、一盘棋、一张网、一抓到底、一票否决”工作格局。建立“三张清单”,强化“三个管理”,健全“三类台账”。
3.打赢禁赌扫黄攻坚战,解群众所厌。严厉打击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参与“炸金花”“二八杠”赌博和“涉赌”幕后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侦查打大案,先后查处有庆赌博案、谭某赌博案等一大批涉赌案件;广泛开展查缉街头涉赌行为,对街头参赌群众进行教育和引导,净化社会风气。
4.打赢整治网络炒作诈骗攻坚战,解群众所恨。坚持源头预防、综合治理、部门联动工作思路,加强24小时网上预警监测,推动手机、银行、网络、寄递物流实名身份认证和实名登记,严格对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和联网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扎实开展了打击网络炒作、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净网2018”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炒作、网络诈骗违法行为,保持对网络炒作诈骗犯罪高压态势。
聚焦难点,努力实现五个确保。
1.着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将维稳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纳入干部述职和考核内容,实行领导干部“一票否决”。坚持“日接访、日研判、日报告、日通报”制度,目前已发送日报告300余期。进一步完善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成立渠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严格评估程序,对重大公共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严格做到“应评尽评”。
2.着力构建信访法治有序。落实主要领导定期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包案息访等工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等工作机制;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在县法院和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通过处理极个别,教育大多数,切实有效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3.着力保障司法公平正义。加强办案网上公开,积极推进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强化司法监督,政法部门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报告法律监督情况;借助“两微一站”(微信、微博、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邀请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达州市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渠县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实施细则》等制度。
4.着力推进智慧政法建设。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今年已完成100个村的建设任务,完成率50%; 全县已累计建成60个乡镇平台,187个村级平台。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审判管理智能化服务,探索信息化司法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审判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化智能化;优化升级诉讼服务中心、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平台功能。升级改造办案工作区,建立了规范化的信息平台;启用智能图像审查模块;全面加强“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与县移动公司共同研发移动检务办公软件系统。探索传统与科技相结合的“智慧警务”新模式,完成40个乡镇“智慧门牌”上墙工作;以“大数据智能辅助平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网上案件办理程序,有效推进“一个平台”“五个系统”的深度应用。依托“智慧司法”建设,将微信公众号、微博、法治短信、法律顾问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融入普法宣传全过程,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的数字化记录。
5.着力践行司法为民服务。聚焦群众需求,充分发挥政法服务保障作用,审理涉群众家庭、生产、生活各类民事案件812件;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程,完成望江、和乐两个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组建了一支20人的专业刑辩援助律师团队,针对老年人、残疾人、贫困户、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二、机构设置
渠县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县法学会。
编制及机构: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13名,工勤编制4名,实有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3名,内设办公室、综治办、维稳办、国安办、大调解协调中心、执法督查室、政治处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95.0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2.95万元,增长77.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人员工资调标,渠县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9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5.08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9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83万元,占65.5%;项目支出240.25万元,占34.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5.0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2.95万元,增长77.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人员工资调标,渠县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2.95万元,增长/下降77.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人员工资调标,“雪亮工程”开始运行,渠县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8.7万元,占74.6%;公共安全支出(类)108.25万元,占1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16万元,占5.2%;医疗卫生支出11.23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20.74万元,占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95.0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支出决算为5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决算为36.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0.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项级--><!--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4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完成预算4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5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中央、省、市领导来渠调研、指导渠县政法委相关业务工作开展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见义勇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全部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全部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全部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组织国家安全宣传、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办案、收集国安工作情报信息,确保政治安全;按照“五不”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维稳工作“四条底线”总体要求,着力抓好涉稳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强化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加强情报信息会商研判,注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力确保我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开展好今年政法系统干部培训,切实增强政法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落实川政法办〔2015〕6号等文件精神,开通建设“渠县长安网”,促使其在我县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中发挥主阵地作用;严格落实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见义勇为”“国家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稳定”等10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见义勇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推动见义勇为精神在新时期不断发扬光大,促进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发展。
2. 国家安全保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组织国家安全宣传、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办案、收集国安工作情报信息,确保政治安全。
3. 维护社会稳定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照“五不”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维稳工作“四条底线”总体要求,着力抓好涉稳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强化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加强情报信息会商研判,注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力确保我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4. 铁路护路联防项目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认真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加强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坚持路、地、警、民协作,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辖区内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不断提升辖区铁路护路工作水平。
5. 政法工作宣传项目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落实川政法办〔2015〕6号等文件精神,开通建设“渠县长安网”,促使其在我县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中发挥主阵地作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见义勇为 | |||||
预算单位 | 渠县政法委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5.00 | |||||
其中:财政拨款:5.00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推动见义勇为精神在新时期不断发扬光大,促进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发展。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开展见义勇为慰问 | 每年1-2次 | |||
指标2:调查核实县内发生的见义勇为行为 | 根据见义勇为事件发生情况确定次数 | |||||
质量指标 | 指标1:确定慰问的见义勇为人员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慰问家庭生产生活困难、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 | ||||
指标2:申报的见义勇为人员 |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符合条件的做到应报全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报 | |||||
时效指标 | 及时申报见义勇为行为 | 疑似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1周内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1个月内向县政府申报,3个月内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及颁发荣誉证书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奖励资金 | 2万元 | ||||
指标2:慰问资金 | 3万元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严格成本控制 | 严格执行预算,成本不得突破5万元 | |||
社会效益 | 指标1: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 为社会凝聚强大正能量 | ||||
生态效益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坚持固本培元,筑牢工作根基 | 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行为,筑牢群众基础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上级部门满意度 | 100% | |||
指标2:见义勇为人员和群众满意度 | 100%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国家安全保卫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政法委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5.00 | |||||
其中:财政拨款5.00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完成组织国家安全宣传、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办案、收集国安工作情报信息,确保政治安全。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组织国安安全宣传活动 | 1-2次 | |||
收集上报国安信息和配合办案 | 根据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要求,收集上报信息,协助配合办案。 | |||||
质量指标 | 按照上级统一编制的工作方案实施 | 全面完成工作方案规定的任务 | ||||
时效指标 | 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 对照年初计划,每季度有小结,半年、全年进行工作总结。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办公费 | 0.5万元 | ||||
指标2:公务接待费 | 2万元 | |||||
指标3:差旅费 | 1万元 | |||||
指标4:宣传费 | 1.5万元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严格成本控制,提高工作水平 | 完成工作任务,成本控制不得突破5万元 | |||
社会效益 |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 | 干部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增强,不发生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案(事)件 | ||||
生态效益 | 坚持总体国安安全观,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 在国家安全宣传中,对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环境安全进行有效宣传。 | ||||
可持续影响 | 筑牢工作根基 | 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全民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局面。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部门满意度 | ≧95% | |||
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 ≧95%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政法委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20.00 | |||||
其中:财政拨款:20.00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按照“五不”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维稳工作“四条底线”总体要求,着力抓好涉稳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强化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加强情报信息会商研判,注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力确保我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加强情报信息会商研判 | 认真落实 “清单制+责任制”,针对12个重点领域和8类重点人员以及部分军队退役人员、90年代大中专毕业等特殊敏感集中开展横到底、纵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 |||
全省部分地区军队退役人员工作推进会议 | 1次 | |||||
加强维稳工作责任落实,强化督查督导 | 自1月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召开系列信访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多次部署维稳信访安全工作,多次研判涉稳情报信息,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并细化措施将维稳工作纳入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职责并实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 | |||||
质量指标 | 按照上级统一编制的工作方案实施 | 全面完成工作方案规定的维稳任务 | ||||
时效指标 | 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 对照年初计划,每季度有小结,半年、全年进行工作总结。 | ||||
成本指标 | 差旅费 | 6万 | ||||
印刷费 | 10万 | |||||
办公费 | 4万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严格成本控制,提高工作水平 | 成本控制不得突破20万元 | |||
社会效益 |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 提高社会平安满意度 | ||||
生态效益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 注重涉及环保方面政策的落实 | ||||
可持续影响 | 坚持固本培元,筑牢工作根基 | 全力推动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压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确保在以后较长时间内信访维稳“不冒泡”、“不添乱”、“不发酵”、“不反弹”。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部门满意度 | ≧95% | |||
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 ≧95%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铁路护路联防整治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政法委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5.00 | |||||
其中:财政拨款 5.00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认真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加强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坚持路、地、警、民协作,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辖区内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不断提升辖区铁路护路工作水平。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开展铁路护路联防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 | 1-2次 | |||
指标2: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 | 3-4次 | |||||
指标3:开展铁路护路联防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督导 | 5-6次 | |||||
质量指标 | 根据综治委、护路办文件精神全面完成铁路护路相关工作任务。 | 维护铁路治安稳定,确保辖区内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不断提升全县铁路护路工作水平。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铁路护路工作检查督导 | 每两月完成一次 | ||||
指标2:完成铁路护路联防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 | 上半年、年末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办公费 | 1万元 | ||||
指标2:宣传经费 | 2万元 | |||||
指标3:差旅费 | 2万元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严格成本控制 | 完成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任务,成本不得突破5万元 | |||
社会效益 | 指标1: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 提高平安建设满意度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 在护路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坚持固本培元,筑牢工作根基 | 夯实物防技防人防基础,提高铁路护路联防水平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上级部门满意度 | 100% | |||
指标2: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 | 98%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政法工作宣传经费 | |||||
预算单位 | 渠县政法委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2.00 | ||||||
其他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 | |||||
落实川政法办〔2015〕6号等文件精神,开通建设“渠县长安网”,促使其在我县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中发挥主阵地作用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开展政法工作宣传 | 政法综治工作宣传主阵地 | |||
质量指标 | 发布政法综治维稳等工作信息 | 通过网络平台全年宣传 | ||||
时效指标 |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时效落实 | 按年初计划分步实施 | ||||
成本指标 | 宣传费 | 2万 |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严格控制成本 | 控制成本2万元 | |||
社会效益 | 为政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社会评价良好 | ||||
生态效益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 按照绿色理念发展政法宣传工作 | ||||
可持续影响 | 利用互联网+,持续推进宣传工作 | 政法工作宣传做到与时俱进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 95%以上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渠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见义勇为项目、国家安全保卫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渠县政法委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年初预算收入423.81万元,年中追加预算271.27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59.08万元,比上年增加302.95万元,增长77.26%,其原因是今年增加了6个工作人员、补发2017年政法人员津贴经费、2018年基本工资调标增加以及政法专项工作经费、雪亮工程工作经费等。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渠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县法学会。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治办、维稳办、国安办、大调解协调中心、执法督查室、政治处等。
(二)机构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检查、指导政法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制定严肃执法、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关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社会稳定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促进社会治安综治和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
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县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7.指导下级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13名,工勤编制4名,实有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3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单位年初预算收入423.81万元,年中追加预算271.27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59.08万元,比上年增加302.95万元,增长77.26%,其原因是今年增加了6个工作人员、补发2017年政法人员津贴经费、2018年基本工资调标增加以及政法专项工作经费、雪亮工程工作经费等。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当年收入695.08万元,支出659.08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302.95万元,增长77.26%,上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四、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按相关要求我委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制度,对单位财务收支按相关财务审批制度管理,对各种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翔实的编制和填报。
(二)本单位财务和决算在单位范围内是公开透明的。
五、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良好。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经费按照预算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等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项目绩效目标。做好2018年各项目实施工作;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均是用于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开支,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六、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工作经费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全部是县财政进行预算,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工作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系用于项目开展的办公费、差旅费、宣传费等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开支进行及时财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化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工作项目资金有法定负责人签字认可尚可入帐,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七、 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现在处于年中,计划的工作量尚在完成中。
(二)项目完成质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年终高质量完成。
(三)项目完成进度。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年终100%完成。
八、 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工作项目资金的到位保障了我县国家安全保卫工作,为我县的政法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为维护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九、 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绩效严格自评公开,自行查摆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应用结果反馈等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2
见义勇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推动见义勇为精神在新时期不断发扬光大,促进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发展,县财政每年预算了见义勇为工作经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见义勇为项目经费按照预算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等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项目经费年初预算额5万元,批复额5万元,单位申报额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做好2018年见义勇为工作。开展见义勇为慰问1-2次;及时申报见义勇为人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见义勇为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均是用于见义勇为工作开支,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见义勇为工作经费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全部是县财政进行预算,预算额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见义勇为经费工作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系用于见义勇为项目的奖励资金、慰问资金等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见义勇为工作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开支进行及时财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化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见义勇为项目工作项目资金有法定负责人签字认可尚可入帐,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现在处于年中,计划的工作量尚在完成中。
(二)项目完成质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年终高质量完成。
(三)项目完成进度。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年终100%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见义勇为项目工作项目资金的到位保障了我县见义勇为工作,为我县的政法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为维护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国家安全保卫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了完成组织国家安全宣传、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办案、收集国安工作情报信息,确保政治安全等工作,县财政每年预算了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经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国家安全保卫项目经费按照预算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等均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项目经费年初预算额5万元,批复额5万元,单位申报额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做好2018年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开展组织国安安全宣传活动2-3次;收集上报国安信息和配合办案;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国家安全保卫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均是用于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开支,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经费年初进行预算,财政再批复,单位再进行申报。全部是县财政进行预算,预算额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国家安全保卫经费工作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系用于国家安全保卫项目的办公费、差旅费、宣传费等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国家安全保卫工作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开支进行及时财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化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国家安全保卫项目工作项目资金有法定负责人签字认可尚可入帐,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现在处于年中,计划的工作量尚在完成中。
(二)项目完成质量。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年终高质量完成。
(三)项目完成进度。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年终100%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国家安全保卫项目工作项目资金的到位保障了我县国家安全保卫工作,为我县的政法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为维护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